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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培训发证工作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    文章来源:安监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14

 

 

保安监字[2007]20

 

 

关于开展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培训

发证工作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及全县2007年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我县将在6月下旬举办一期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凡从事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含2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筑物表面清洗工);

2、凡在2007年以前已取得建设部门及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人员;

3、凡拟定从事登高架设作业人员。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为200761928日,619在县劳动就业培训中心报到(交通局对面)。

三、培训内容

1、关于特种作业相关法律、法规;

2、登高架设基本知识及操作技能;

3、登高架设的安全操作知识。

四、培训考核发证

参加培训人员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考核合格后,统一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不及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者不予发证。

五、培训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字[200619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新办证培训考核、办证费500/人,农村户口人员免123/人。

六、有关要求

1、参训人员携带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体检合格证明(体检表);

2、建设部门及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已于2002年自行作废;

3、凡未取得操作证的人员不得从事登高架设作业,否则将依法查处。

4、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IC卡)在全国通用。

  

联 系 人:张自雄   刘道

联系电话:5819983  5886180

 

 

 

保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七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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