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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了深入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和谐社会,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民的安全意识,在全国第四个“安全生产活动月”之际,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蔡德军同志就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安全生产法》调整的范围有哪些?
答: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安全生产的均适用《安全生产法》。
记者: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答: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记者: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什么?
答: 安全生产主体是生产经营单位。
记者: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什么责任?
答: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记者: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哪些行政处罚种类?
答: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拘留;关闭;吊销有关证照;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行政处罚。
记者:哪些职能部门负有矿山安全监管职责?
答:《矿山安全法》规定了下列职能部门负有矿山安全监管职责: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矿山安全生产条件的监督管理;2、国土资源局负责《采矿许可证》审核,严格按照《矿山资源法》及配套法规对矿山开采企业开采方法进行管理;3、公安局按照民爆器材管理规定对爆破器材库安全性、炸材购买、储存、使用、登记、发放等情况进行管理;4、环保局依据《环境保护法》及配套法规对矿山环保工作进行管理;5、农机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矿山开采、运输过程中使用的农用机动车进行管理;6、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矿山开采使用的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7、工商局按照工商注册相关管理规定及安全前置审批等规定对工商注册进行管理;8、乡镇人民政府和企业主管部门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各自辖属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9、监察局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进行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10、检查院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过程进行监督,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行为。
记者:《矿山安全法》对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作了哪些规定?
答: 《矿山安全法》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矿长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矿长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矿山企业职工必须遵守有关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记者:《矿山安全法》对矿山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作了哪些规定?
答:《矿山安全法》规定:新进矿山的井下作业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小于72个小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四个月,然后经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新进露天矿的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小时,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期间,矿山企业应当支付工资。
记者:担任矿长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矿山安全法》规定矿长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事故的能力,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矿长安全专业知识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记者:矿山企业职工享有哪些权利?
答: 矿山企业职工有权获得作业场所安全与职业危害方面的信息;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反映矿山安全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对任何危害职工健康的决定和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和控告。
记者:《矿山安全法》对矿山企业主管人员违反哪些规定应当如何处罚?
答:矿山企业主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矿山事故,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不执行上级监督指令或者不采纳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造成严重后果的。
记者:为什么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答:五十年前全世界的危险化学品产量仅有100万吨,化学品和化学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害人们还不甚了解,而今天全世界危险化学品的产量已超过4 亿吨,已为人们所知的化学品就有500—700万种之多,在市场上流通的已超过10万种,而且每年还有1000多个新化学品问世,我国化学工业近年来也得到了迅速发展,对于危险化学品这种特殊的商品,它的存在和生产的确极大的改善了人们的生活,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其固有的危险性也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威胁,若不有效地进行监管,一旦发生事故,其危害涉及范围将越来越大,危害程度将越来越深,因此必须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以有效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危害。
记者:国家对危险化学品实行什么样的管理政策?
答: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简单地说就是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即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
记者: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应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2、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3、有符合生产或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它条件。
记者:设立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应具备下列条件:1、经营场所和储存场所符合国家标准;2、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它条件。
记者: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应向安监部门提供下列材料: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2、安全评价报告;3、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验收文件复印件;4、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5、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专业合格证书复印件;6、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7、经营农药的须提供具备农药经营资质的证明;经营成品油的须提供成品油批准书。
记者: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检部门、安监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予以关闭或者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1倍以上5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非法经营罪或者其它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工商登记注册,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2、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擅自开工生产危险化学品的,3、未经审查批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擅自改建、扩建的;4、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者未经工商登记注册,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5、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或者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灭鼠药以及其它可能进入人民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的。
记者:对危险化学品负有监管职责的各职能部门应履行哪些职责?
答: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各相关部门按下列规定履行监管职责:1、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设立及其改、扩建的审查,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专业生产企业的审查和定点,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负责国内危险化学品的登记,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和协调,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2、公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管理,负责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负责审查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对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3、质检部门负责发放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生产许可证,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4、环保部门负责废弃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调查重大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有毒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和进口化学品的登记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5、交通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的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6、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毒性鉴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文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营业执照,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市场经营活动;8、邮政部门负责邮寄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
记者:国家对哪些行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答: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五类高危行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记者: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规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安全生产投入符合要求;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8、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11、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12、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记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如何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
答: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后,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或者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并即时出具受理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 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视为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或者全部材料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对已经受理的申请,安监部门应当指派有关人员对申请材料和安全条件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后报上一级安监部门。
记者:国家对《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证件到期后该怎么办?
答:《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三年。许可证到期后,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有效期满后经原发证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三年。
记者:生产经营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就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目前国家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职责是如何划分的?
答:根据中央编办发(2005)6号文件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包括监督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审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包括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许可烟火晚会燃放,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记者:从事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应取得什么证件?
答: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及委托批发经营单位应向市级安监局申请取得《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证》,零售经营单位应向保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
记者: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内容是什么?
答:建设项目的“三同时”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记者:执行建设项目的“三同时”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执行建设项目的“三同时”规定的法律依据是《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记者:建设项目“三同时”实际执行中如何操作?
答:建设单位应首先进行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经过专家论证后,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预评价,编制初步设计,初步设计中应有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在初步设计会审前,向安监部报送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和有关图纸资料,初步设计方案经安监部门审查批准后,办理《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批表》,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对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工程项目竣工后,要申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验收评价,然后申请安监部门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和使用。
记者:对安全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如何向安监部门举报?
答:为了及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我局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支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都有权随时向我局投诉和举报,我局举报电话为:58199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