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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矿山春季安全大检查情况通        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0

 

关于2008年矿山春季安全大检查情况

         

 

各矿山企业:

为纵深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排查和治理矿山领域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矿山生产安全,从416日起,我局会同乡镇政府兵分两路,对全县42家矿山企业、79个生产系统、140多个矿井、300多个作业面进行了拉网式综合大检查。此次检查把顶板和周帮管理、通风防尘等涉及矿山企业最关键、最核心、最易出事故的地方作为检查的重点,逐巷道逐作业面现场查看。通过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500多个,当场整改124个;当场责令3个矿井停产整改,4个作业班组撤离危险区域;责令3家企业聘请专家制定专项整改方案;下发责令整改指令书和现场检查记录100多份;并对节后复工时指出的300多处安全隐患进行了验收销号。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此次大检查,结合我们日常掌握的情况,目前我县的矿山在安全生产上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未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整改指令。目前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最突出问题就是企业对安全隐患整改落实不够。我局每年对企业下达的整改指令近200多份,指出问题1000多个,若这些问题都得到了整改治理,都像中坪磷化公司、尧治河宏磷公司、丰荣公司马座岭矿井一样重视监管部门的整改指令,我们的矿山生产安全工作可以说就会上一个很大台阶,安全保障水平和能力也会明显提高。但是我们的部分企业对监管部门下发的文件、执法文书、指出的安全隐患、限定的整改期限等重视不够,落实不力,有的更是置若罔闻,大打折扣,一拖再拖,造成许多问题常查常在,长时间不能整改销号。如楚烽磷矿、峰山矿井、人和公司褚家湾系统、丰荣公司等单位问题比较突出。

(二)未严格按照开采设计科学、规范、安全开采目前采矿方法问题已成为我县矿山生产安全的最主要最严重的问题,该上的机械未上,形成了新的安全隐患。一是部分矿山缺乏技术人才,看不懂设计。在巷道掘进和采矿过程,凭经验,估约摸、乱挖滥采,以掘代采,人为形成采空区。如保神公司九斤池888#928#,每个矿井掘进不到300,尚未形成系统,以掘代采造成的采空区就长达20多米、高和宽都在10以上,民工在采空区内作业,非常危险,在检查人员询问其采矿方法时更是一问三不知。二是不严格执行设计。部分矿山企业把《开采设计》和《安全专篇》放在一边,不理不问,不学不究,开采和设计严重脱节。擅自增设斜井、修“盘山公路”、“窑式开采法”、不贯穿行人天井、人行道和格子间混用、巷道超高超宽等现象举不胜举。如保神公司九斤池矿区、峰山矿区、鳌头山矿区、富康磷矿等企业。三是设计与实际不符。部分矿山企业的《开采设计》和《安全专篇》与实际完全不符,但企业不依法变更设计和专篇,随心所欲的掘进和开采,想怎么布置就怎么布置,隐患重重。四是急于受益,急功近利。部分企业明知自己的做法和采矿方法是错误的,也清楚设计上是怎么要求的,但为了急于见效益,为了节约开采成本,说一套做一套,故意不按开采设计进行科学、规范、安全开采。有的企业以包代管,自己当甩手掌柜,而承包人则是唯利是图,乱挖滥采。如峰山矿区、鳌头山磷矿。五是结算体制不适应安全生产的需要。主要是对民工计酬体制不适应安全生产所需,大部分企业在巷道掘进中废巷以进尺对民工计酬,矿巷则不计酬,从体制上造成了无矿时巷道过矮过窄,见矿后乱挖滥采,超高超宽,人为形成采空区。

(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缺乏实效性一是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够。今年是全国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非常严,我局也多次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但部分矿山企业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不按规定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避实就虚,避重就轻,流于形式,敷衍应付现象普遍。二是企业台帐不健全。大部分矿山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台帐不健全,记录不真实,不具体,与上报的隐患不一致。同时,大部分企业在出入井登记等台帐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上不规范,执行不力,落实不够。三是未严格落实安全检查制度。省、市安监局和我局都做出了具体要求,在下井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上,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不少于1次,企业分管安全的领导每周不少于1次,安全科每天检查1次。但从我们检查的情况来看,部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不按要求下井检查,有的既使去了,也是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无济于事。不仅如此,而且大部分企业的隐患台帐上,既没有主要负责人下井检查的记录,也没有记载检查时指出的隐患。这既没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更是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严重不负责任,不出事故则罢,一旦出现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就难逃未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责任。四是未建立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未把本单位的最重要、最关键、最易出问题的隐患和问题列为本单位重大隐患,实行一患一卡一源一卡”。尤其是对待危岩体、采空区等重大隐患上,只是作为一般隐患对待,在管理制度和整改销号程序上不合要求。

(四)顶帮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落实不一是顶、帮支护治理不甚理想。我局于20079月以保安监字[2007]36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加强井工矿山顶板和周帮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井工矿山生产企业顶板与周帮支护工作必须在20071031以前结束。我局在[2007]42号文件《关于做好2008年度矿山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中,也明确要求,顶板与周帮支护不到位的,不予复工。但从检查情况来看,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走了过场,效果不甚理想。如: 黄龙观矿化公司苏溪河矿井、楚烽磷矿等企业。二是通风防尘防毒工作飘浮。虽然我局三令五声的强调必须实行机械通风,但大部分企业虽然上了通风设施,但不投入使用,形同虚设,只是作为应付检查的工具。特别是部分探矿工程和独头掘进的上山作业面,不按规定实行矿用局扇通风,大部分选择不合要求的鼓风机充当局扇,效果差。更有的企业干脆不上局扇,无通风防尘防毒措施,堰垭村引水工程“5·29”事故虽然不是发生在矿井内,但教训是活生生的。三是安全出口不规范。主要是安全出口不能安全行人,有的甚至是没有安全出口。

(五)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体制不合理,管理不到位。一是在分配体制上,企业效益可观,但企业一线监管人员的待遇较低,造成了一线管理人员缺乏工作积极性和热情。二是在内部监管体制上,大部分企业以一纸责任状的形式要求一线管理人员和民工安全开采,但缺乏专业技术指导和安全管理人才,造成了企业技术人员不懂技术,安全管理人员不知怎么抓安全,其结果就是乱挖滥采,违规开采,不安全开采。

(六)企业整体档次较低。虽然经过了几年的安全标准化创建,我们还组织了4家有省级创建任务的企业到省城进行了系统学习,但就目前的形势来看,各企业行动缓慢,工作滞后,等待观望的思想明显,不积极主动的从硬件建设和基础资料上去提前准备,致使我们的矿山企业无论是硬件设施,还是基础建设越来越不适应矿山生产安全工作的需要,更没有一个系统达到省级标准,成为我县示范样板矿井。

(七)矿山企业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形势严峻。2004年全国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以来,我县40个非煤矿山系统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这40 个证中,仅今年就有26个到期,根据省、市安监局的要求和公安部门反馈的意见,证件到期后不能按要求延期换证时,必须停产,公安部门对其停、封炸材。前几天,我县两家矿山企业的申报资料均被退回,要求重新申报。由此可见,我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发工作形势异常严峻。其原因是:一方面,国家要求越来越严。由于当时国家刚推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先让大部分矿山企业取证,达到合法生产的目的,而此次延期换证则是规范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要通过换证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因此今年的延期换证审查工作尤为严格。另一方面,企业重视不够。部分企业认为只是延期换证,不是新办证,要比当初新办证宽松,企业主要领导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心存侥幸,对硬件设施投入不够,准备不到位,基础资料准备的也不充分,不按我局提出的意见进行整理和修订,准备蒙蔽过关,结果耽搁了换证时间。

二、近期的工作要求。

针对目前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到局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必须下大力气解决矿山开采方法问题规范矿山开采方式方法是今年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中重中之重,更是当前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最核心问题。要集中精力进行整治,今后,不管是采矿掘进工程,还是基建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开采设计和安全专篇规定的方式方法科学规范生产建设。该变更的设计和安全专篇必须变更到位。对不按设计和专篇施工的,县局只给一次整改机会,限期整改销号,否则,一律处以高额罚款,一律暂扣安全生产方面的证件,一律通知公安部门停供炸材,封闭危险位置。恢复生产建设前,必须提交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二是必须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把此项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最基础工作一抓到底。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建立日、周、月、季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与台帐。对排查治理情况,必须在每月28日前报送当月《隐患排查治理表》。如实填写本企业隐患排查情况和采取的治理措施。对隐患较多无法在表上填写时,另附资料,一并呈报县局。否则,一律按不落实县局指令处理。

三是必须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整改销号工作凡是我局下发的文件和整改指令,企业必须按要求落实到位,否则,一律按拒不执行安监部门监察意见,从严从重处理。特别是在顶板和周帮支护、通风防尘防毒、规范安全出口上,我局坚决采取高压政策,只要哪个企业越雷池一步,我们决不迁就,严管重罚。最近,我局对个别不按要求落实我局整改指令的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罚。

四是必须全力抓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换证工作具有延期换证任务的矿山企业,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主要负责人必须集中精力抓好落实,把责任心强、作风扎实、业务精干的人员充实到此项工作上来,确保按期实现合法生产,否则,一律按违法生产处理。

五是必须全力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建设标准化矿井要以矿山领域“零死亡”创建和安全标准化创建“两个创建”活动为契机,狠抓矿山企业的硬件设施和基础工作的落实,全面提高矿山企业的整体档次与安全生产水平,具有安全标准化创建任务的企业必须提前准备,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

六是必须立即组织矿山建设项目的验收。要严格按照省、市安监局和我局的要求,尽快对建设工期到期的矿山建设项目组织验收,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实现合法生产,同时要对各种行政许可手续进行全面清理,凡是证件(照)到期失效的,一律停止生产建设活动,否则,一律按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处理。

七是必须认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救援水平对此项工作,我局已进行了安排,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很不理想,非煤矿山企业基本上没有行动,对此,县局再次强调,各单位必须按要求执行,否则,一律按不执行我局指令处理。

 

 

保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八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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