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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法律依据及经营烟花爆竹应注意事项

作者:刘道君    文章来源:安监局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1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法律依据及

经营烟花爆竹应注意事项

 

一、安全监督管理机关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烟花爆竹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关依据《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发办[2003]60号、中央编办[2005]6号、鄂安[2004]22号、襄樊安委[2005]4号、保安[2005]13号依法进行监管。

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1、布局合理;2、专库存放;3、专柜销售;4、专人管理;5、从业人员经过安全培训;6、有必要的消防安全设施;7、显著位置设有“禁止烟火”警示标志;8、周边是否有易燃易爆场所;9储存仓库符合安全消防条件。

、《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办理程序:申请--进行安全条件评估--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发放《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

四、取得《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后应注意的事项:

1、许可证有效期三年;2、许可证每年年审一次,审验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超过三个月未审验的,吊销许可证;3、许可证期满后应于期满前一个月申请换发新证,许可证自动作废;4、取得许可证后应更加重视安全工作,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5、取得许可证后,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依法吊销《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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