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政发[2008]27号
城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城关镇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
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现将《城关镇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八年五月十二日
城关镇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有计划、有准备防御地质灾害,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确保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保康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我镇地质灾害重点分布范围
我镇属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近几年来,受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影响,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繁发生,仅2005年因持续强降雨就发生35起,2006年发生1起,2007年发生1起,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点主要分布在五个社区和东坡、黄土岭、土门等县城临近村。纳入省、市、县监测的地质灾害点有10处,其中省级监测点2处,即:东坡滑坡、双桂堂滑坡;市级监测点4处,即:公安局大院山体滑坡、常青滑坡、黄土岭二组滑坡、古桥沟滑坡;县级监测点4处:即:叶家湾泥石流、朝阳观滑坡、大堰滑坡、中医院后山体滑坡。根据监测,已发生的多数滑坡体现处于稳定状态,但全镇仍有10处威胁人群多的地质灾害点要继续进行监测。
二、重点防范期
汛期(5--10月)是各类地质灾害易发期,也是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各社区、村委会要按照监测预报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人员进行巡查,明确监测人员对灾害点进行监测,准确掌握灾害点的动态变形情况,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三、防治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为了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镇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镇长刘四朝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汪兴菊,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程青山,副科级干事张华军任副组长,冯兴军、张全斌、陈昌琴、李长铭、张运国、严安潮同志为成员,负责领导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各社区、村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小组,驻村(居)干部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人,村(居)书记(主任)为分管责任人,全面做好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提高全民防灾意识。
各单位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当作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抓好地质灾害多发区域内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普及教育,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强检查,做好监测预警工作。
一是各村(居)在
(四)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保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畅通。
各村(居)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汛期值班、险情巡查、预警预报和月报、灾情速报等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在汛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灾害点责任人、分管责任人、监测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处理和报告险情。发生地质灾害时,须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置。对发生灾害或接到地质灾害报告后未处理或处理不及时使地质灾害灾情扩大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一:城关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二:城关镇2008年地质灾害重点监测点一览表
主题词: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 通知
城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