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康县建设局(招标人)的保康县清溪河右岸景观工程,已履行了各项审批手续,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工程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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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保康县清溪河右岸景观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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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
保康县清溪河右岸景观工程,全长大约1460.00m,包括大堤汉白玉栏杆、道路花岗岩铺装、绿化、水电安装、单体景点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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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全长大约1460.00m,包括大堤汉白玉栏杆、道路花岗岩铺装、绿化、水电安装、单体景点建设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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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期 |
绿化工程工期一年;其他工期为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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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可以对上述工程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报名条件:①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尚须具有类似工程经验)及项目经理二级资质,②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及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4、凡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申请人,应携带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及公司相关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印章);②法人委托书原件前来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时间为2008 年8月26日至2008年9月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节假日不休)。报名地点:襄樊金丽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90号)。在此时间、地点以外报名的将被拒绝。
5、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签章后并携带相关原件于2008年9月2日15时前送至保康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等候验证。资格预审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保康县清溪河右岸景观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届时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或实地业绩考察等方式确定入围投标单位。
6、迟到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以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签收的时间为准)将被拒绝。
7、招标人将在资格预审或实地现场业绩考察后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告知领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时间和办法。
8、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详情见:襄樊市政府信息网(www.xf.gov.cn)
保康县政府信息网(www.bk.gov.cn)
招 标 人(签名、盖章):保康县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签名、盖章):襄樊金丽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90号
邮政编码: 441600 联系电话:0710-5810163
传 真:0710-5810163 联 系 人:章 进 13396116199
联 系 人:汤伟 15871061250
日期:2008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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