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936"%> 保康县店垭镇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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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店垭镇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招标公告
作者:县招投标中心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23 15:42:58

1 保康县店垭镇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 (招标人),位于 保康县店垭镇                         保康县店垭镇畜牧兽医站综合楼工程(工程名称),已履行了各项审批手续。现决定对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建设规模(万元)

45

结构类型

砖混

建筑面积(㎡)

780.62

层  数

建设施工地点

保康县店垭镇

招 标 范 围

保康县店垭镇畜牧兽医站综合楼工程

开 工 日 期

2008.10

工    期

(日历天)

130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3、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项目经理 三 级)及以上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均可提出报名申请。

4、凡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均可在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报名,并领取报名表,本公告时间为 2008  9  23 日至 2008  9  27 日,每天上午900分至1130分,每天下午3时至530分,(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报名地点: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保康分公司,在此时间、地点以外报名的将被拒绝。

5、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签章后并携带相关原件于2008 9 2910时前送至保康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保康县店垭镇畜牧兽医站综合楼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同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在资格预审的基础上,招标人将进一步综合优选确定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6、迟到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以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签收的时间为准)将被拒绝。

    7、招标人将在3日内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告知领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办法。

8、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签名、盖章):     保康县店垭镇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签名、盖章): 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保康县城关镇(原中行办公楼四楼) 

邮政编码:  441600     联系电话:07105816258   13308677903

传   真               联系人: 黄  娟    董必海

 

 

                                   日  期: 2008  9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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