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936"%> aaa 保康县人民医院门诊楼改扩建(中庭采光顶等钢结构)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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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人民医院门诊楼改扩建(中庭采光顶等钢结构)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作者:招投标中心 文章来源:招投标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2-22 16:59:56

保康县人民医院门诊楼改扩建(中庭采光顶等钢结构)工程施工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康县人民医院门诊楼改扩建(中庭采光顶等钢结构)工程, 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康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保康县人民医院门诊楼改扩建(中庭采光顶等钢结构)工程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施工图中的所有内容。

质量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级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叁级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均可提出报名申请;

3.2县外建筑业企业须进行资质登记备案;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 2012 2 22 日至 2012 2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9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在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公司保康分公司持法人委托书和单位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资料并加盖公章)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2 28900 时前,地点为 保康县综合招投标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 保康县政府网站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保康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保康县城关镇(原中行办公楼四楼)                   

联系 人: 先生   

 联系电话: 07105816258    13308677903

                              

  期: 2012 222

 

文章录入:招投标中心    责任编辑: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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