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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局属事业单位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0

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主要职责: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资金管理的决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43日国务院令262号,2002324日修订)、《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湖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湖北省非税收入管理实施办法》(鄂政发[2006]60号)、《湖北省罚没收入管理办法》等进行全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 "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专项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收费专户管理和收费年审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的发售、核销和管理工作; 负责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综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汇总上报及相关决算工作。

 

县会计局

主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部令第27号)精神,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的会计工作 , 进行会计从业资格审批和会计代理记帐机构资格审查。组织宣传和贯彻实施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制度、规章制度;负责对全县在岗会计人员实行专业化管理,组织全县的会计业务培训;负责全县会计职称的管理 、考核、评审、报考和年检工作 ;负责对违反会计法律、法规、 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会计法》有关条款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罚,对会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考核和表彰。 

 

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主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收集、发布和统计政府采购信息;组织政府采购人员培训;审批进入本级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和承包商资格;审批社会中介机构取得本级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资格;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事项。

 

县政府接待办公室

主要职责:1、完成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的接待工作;2、迎接好上级检查和调研的接待任务;3、安排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各项会议的接待工作。


  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主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依法对有资产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组织实施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搞好产权登记,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导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任免;拟订国有资本管理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办法,负责国有资本权属的界定登记划转转让纠纷调处等负责监缴企业有资本金收益;拟定全县财产评估制度、标准和方法。

 

县国库收付中心(会计核算中心)

主要职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财经纪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统一进行集中核算和会计帐务处理,统一集中管理资金及其收支,进行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时向预算单位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资料。配合国库股建立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对财政性资金进行集中收缴、集中审核、集中支付和集中核算,实行预算指标及用款计划管理,登记总分类账及明细分类帐,管理各类账户。

 

县政府采购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加强政府采购成本核算,建立政府采购网络,建全政府采购档案;编制政府采购报表,分析政府采购成果。

 

县财政局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根据国务院关于《金财工程建设目标和总体规划》、财政部《关于加快金财工程的实施意见》(财办[2006]45号),制订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和指导全县财政系统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局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和维护工作等网络管理,承担财政业务应用计算机系统的数据处理、信息资源开发、数据库建设和信息服务。

 

县财政局职工学校

主要职责:开展财务会计和财政、税务业务在职教育和岗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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