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用电是指暂停或减容用电期满,用户要求恢复用电。用户办理恢复用电手续,需到所在地供电营业厅办理如下手续:
(1) 用户持减容或暂停用电申请表办理恢复用电手续;
(2) 由供电部门派员到现场检查设备状况,停用电超过6个月的用户设备,按照安全运行要求,用 户需作必要的电气试验,以达到电气运行安全要求;
(3) 设备状态良好后,由供电部门业务人员到现场检查电能表状况,抄录表底后,给予送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