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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退耕还林生态移民专项规划
作者:县扶贫办 | 发布时间:08-09-17 | 信息来源:县扶贫办

湖北省保康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专项规划

(2008—2015)

保护生态环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是县委、县政府实施生态强县的既定战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可靠保证,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促进我县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的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国发[2007]25号《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中发[2006]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鄂发改农经[2008]97号《关于下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通知》文件精神,制定《湖北省保康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专项规划》。

一、规划编制背景及规划区基本情况

(一)规划编制背景

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切实解决退耕农户生活困难和长远生计问题,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明确提出“为集中力量解决影响退耕农户长远生计的突出问题,中央财政安排一定规模资金,作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西部地区、京津风沙源治理区和享受西部地区政策的中部地区退耕农户的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以及补植补造”。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和《湖北省生态移民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我们把生态移民作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重要措施之
一,结合我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情况,编制《保康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规划》。

(二)规划编制目的及意义

1、是保护生态环境、实施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保障。全县有3万户12万人居住在高山边远地区和生态脆弱地区,封闭的地理环境,匮乏的自然资源和较底的文化素质,促使他们不得不为了生存而大量开垦土地、砍伐林木,不对这部分人口实施搬迁移民,他们的贫困问题就不能得到根本解决,滥垦乱砍现象就不能被有效制止,自然植被就难以有效恢复,水土、林木资源就难以得到合理保护和科学利用。

2、是减少返贫人口,巩固扶贫成果的根本举措。近年来,通过大力实施产业扶贫,许多贫困农户初步摆脱了贫困,但这种脱贫极不稳定,特别是在生态脆弱地区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由于原有生态平衡已被打破,农田水利设施又严重不足导致农业基本失去抗灾能力,一遇自然灾害,许多农户就迅速返贫,据调查全县因灾返贫人口比重达到40%以上。解决这部分人口的脱贫问题,必须走生态移民之路。

3、是发展生态经济、建设生态经济强县的良好载体。发展生态经济、建设生态强县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寻求有效载体,循序渐近,一步一步抓落实。实施生态移民,将居住在高山半高山生态脆弱区、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的农户搬迁到河底山河谷地区的小城镇,引导他们大力发展独具特色、比较优势突出的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不仅能较快脱贫致富,而且将有力推进全县的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发展与保护生态的最佳结合。

4、是降低扶贫成本、提高扶贫效益的有效途径。保康山大人稀,居住分散,就地解决农户的交通、饮水、用电、通讯等问题,不仅人均投资额高,工程施工难度大,而且建成后的适用范围小,发挥效益低。分期分批将这部分农户搬迁到低山河谷地区和中心城镇,集中解决他们的通水、通电、通路、通讯问题,将大大降低扶贫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5、是加快城镇化进程、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现实选择。农村人口众多、工业之腿过短,是制约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根本原因,实现富民强县目标,必须走农业工业化、农村城镇化、农民非农化之路,把大批农民从传统农业和农村中转移出来。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的发展,农村广大地区和农户已积累了一定的资金、技术和各方面人才,采取适当措施,引导这部分农民进城造镇,务工经商,将级大促进小城镇建设,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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