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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 考 核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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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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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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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
化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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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个乡镇、交通局、水务局、卫生局、教育局、扶贫办、发改局、民政局、
财政局、电力公司、能源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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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成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落实一名解“五难”情况统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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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成立 “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小组计
5分,未成立不得分。
2、每一项工作有一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主抓,计
5分,没有工作专班和分管领导牵头不得分。
3、有专(兼)职统计员计
5分,没有不计分。(注:查阅文件、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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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目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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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
100个村级标准化规范卫生室;
2、抓好乡、村两级医疗机构项目建设,新建、改造五个中心卫生院(歇马、马桥、寺坪、马良、黄堡);
3、确保
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
95%以上,参合农民人均基金从
50元提高到
90元,对农民住院平均报销比例县内不低于
50%,县外不低于
30%,综合不低于
40%;
4、抓好“
032”工程,对全县已婚妇女免费开展妇科病普查,对农民孕产妇平产分娩实行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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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完成前
1—
2项建设任务计
50分;
2、完成第
3项任务计
20分;
3、完成第
4项任务计
5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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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协调落实扶持资金计
10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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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
100个村村平不少于
0.5万元村级卫生室建设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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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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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落实扶持资金计
15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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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县下达的乡、村两级卫生院或卫生室建设;全面落实普及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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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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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完成乡、村两级卫生院或卫生室建设计
5 分;
2、全面落实普及农村合作医疗计
5分;
3、督导扶持资金落实到位计
5分,截留扶持资金的该项不得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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