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导航 导航 导航 导航 导航 导航 导航 导航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系统 >> ·办事指南 >> ·正文
  今天是:
  广告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指南
作者:县工商局 来源:县工商局 时间:10-30 点击数:

个人独资企业流程预览:

向所在工商分局申请企业名称预登记

向所在地工商分局申请开业登记

获得前置审批单位许可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发营业执照

所谓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 1 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申办从事餐饮业的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须是非在职人员,具备相应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经营条件。申请办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申请办理应具备的应提交文件

1 、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 、投资人身份证明;

3 、企业住所证明;

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意:市工商局不办理这登记类,请到企业所在地工商分局办理相关手续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申请办理应具备的应提交文件    

1 、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 、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经营场所证明;

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5 、分支机构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审批的业务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备注:市工商局不办理这登记类,请到企业所在地工商分局办理相关手续。

  上一篇:  
下一篇: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投稿登陆 | 管理登录 | 
地址:保康县工商局    邮编:441600    电话号码:0710-5813425
Copyright2007  保康县工商局 All Rights Reserved  保康县电子政务中心设计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