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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3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鄂政办发〔2006〕99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省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环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罗清泉 省长 副主任:周坚卫 常务副省长 阮成发 副省长 委 员:段轮一 省政府秘书长 李新华 省政府副秘书长 邹贤启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子林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宗柏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建鸣 省经委主任 路 钢 省教育厅厅长 王东风 省科技厅副厅长 赵 飞 省公安厅副厅长 翁绍许 省监察厅厅长 罗 辉 省财政厅厅长 杜云生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张发懋 省建设厅厅长 林志慧 省交通厅厅长 王忠法 省水利厅厅长 陈柏槐 省农业厅厅长 尹汉宁 省商务厅厅长 朱忠华 省卫生厅厅长 彭丽敏 省环保局局长 刘贤木 省工商局局长 祝金水 省林业局局长 卢其源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郭玉吉 省旅游局局长 张卫东 省物价局局长 章新生 省政府法制办主任 路 策 省三峡办主任 吴克刚 省南水北调办副主任 黎庆翔 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省环委会负责研究制订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重大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全局性、区域性的重大环境问题;对各地、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省环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局,负责处理省环委会日常事务工作,由彭丽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