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保康县环保局 >> 文章正文

环境监察人员实施“六不准”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7

  一、不准接受被检查者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二、不准接受被检查者宴请;

  三、不准参加被检查者邀请的娱乐活动;

  四、不准参与被检查者的营销活动;

  五、不准向被检查者通风报信;

  六、不准酒后开车、酒后执行公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