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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召开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新华社北京7月23日电 7月21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家环保总局与“十一五”水污染物削减任务较重的河北等9省(区)政府签订了削减目标责任书。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并讲话。曾培炎强调,防治水污染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生态环境的重大任务,也是当前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重要举措。各有关方面要充分认识水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抓好重点流域环境治理,努力完成今年和“十一五”水污染防治任务。
曾培炎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十一五”规划也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列为约束性指标。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贯彻中央部署,加大了水污染防治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但总体上看,与国家规划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目前,经济快速发展付出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污染治理仍然滞后,水污染事故时有发生,不少地方饮用水安全存在隐患。完成今年和“十一五”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相当艰巨。
曾培炎指出,水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必须痛下决心加以解决。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抓好以下6项工作。
第一,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要结合当前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解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等问题,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淘汰一批企业,着力改造一批企业,重点监管一批企业,限期治理一批企业。对3200多家重点排污企业实行在线监控,通过改造,5年内削减10%或更多的化学需氧量。严格企业环境准入标准,从根本上减少企业的污染排放。
第二,抓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要抓紧实施“三河”、“三湖”、“一市”、“一海”、“一库”,以及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松花江、黄河中上游、三江源保护区等重点流域治理规划。
第三,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10年,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积极推进污染处理收费和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市场化。
第四,防范水环境安全事故。要尽快制定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预案,规范操作,加强监测,提高应对能力。积极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加强环境安全设施建设,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安全风险。
第五,要优化经济布局、改善水环境质量。积极开展流域干支流源头、水源涵养区和集中式水源的保护。要保证江河必要的生态基流,以水的承载能力为基点,优化经济布局。
第六,大力搞好饮用水安全保障。要依法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限期关闭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直接排污口,加强城市备用水源建设。
曾培炎强调,要切实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水污染防治的主要责任在地方。各级地方政府要逐级签订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书规定的削减指标,是必须完成的约束性指标,国家有关部门要定期检查、考核并向社会公布。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密切沟通协作,加强对地方的指导和监督。
坚决完成水污染物削减任务
中国环境报评论员 2006-07-24
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是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在刚刚召开的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发表重要讲话,部署了“十一五”期间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了化学需氧量削减10%的任务,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受国务院委托,与水污染物削减任务较重的9省(区)政府签订了“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这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水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必须本着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逐级分解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严格环境监管,保障饮水安全。
正如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所说,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水污染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虽然“十五”期间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努力下,部分地区水环境质量有所好转,重点流域水质达标的比例有所提高,产业结构调整取得一定进展,城镇污水处理步伐明显加快,水环境治理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目前各地水污染现象还相当严重,工业和城乡水污染治理仍然滞后,水污染事故频繁发生,饮用水安全存在隐患,部分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过高,严重的水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必须痛下决心加以解决。
加快解决水环境问题,必须首先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当前,不少地区对水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急功近利、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做法还很有市场。要加大力度根治水污染,必须充分认识到保护水环境对改善人民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树立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思想,着眼长远利益和全局利益,层层分解落实水污染物削减指标,完善监督体制,落实保障措施,坚决完成削减任务,通过保护和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经济建设扩大环境容量、营造发展空间。
加快解决水环境问题,必须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水污染的产生和蔓延,与我国多年来沿袭的粗放型增长方式有着密切关系。要严格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提高环境准入标准,加快淘汰一批污染严重的企业;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企业要坚决限期关闭;对一些耗水量大、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行业要着力进行改造,督促其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发展循环经济,走清洁发展、可持续发展道路。
加快解决水环境问题,必须进一步理顺环境保护的机制、体制,不断加大环保投入。要不断开拓多样化的投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大力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立有效的保障措施,逐步全面开展污水处理费征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采取有力的监督手段,实行在线监控并加强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长期达标排放。
加快解决水环境问题,必须不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和环保准入标准的要求,从源头把好水污染控制关;要强化“三同时”,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对于各种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企业,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要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监管一批排污大户,督促企业加快治理步伐,限期治理一批污染企业,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为科学发展保驾护航。
“十一五”期间化学需氧量削减10%的任务已经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坚决完成“十一五”环保目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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