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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初见成效4家矿山企业环保设施验收合格

作者:保康县环…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8

我县矿山环境专项整治初见成效

四家矿山企业环保设施验收合格

日前,县环保局、县财政局抽调专人组成工作专班,对首批完成环保设施建设任务的保康县鳌神磷矿公司、保康县马桥镇鳌头山褚家湾磷矿、保康县金斗磷矿有限责任公司、保康县尧治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矿山开采企业进行检查验收,并纳入保康县首批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补偿范围。经工作专班现场检查,这四家矿山企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按照规定建设了规范化的尾矿库,对废矿废渣进行妥善存放和处理,并在生态植被破坏地带种草种树,防治水土流失,有效恢复了生态环境。工作专班对这四家矿山企业环保设施给予验收,并同意投入使用。据统计,经验收的四家矿山开采企业共浆砌拦渣坝和尾矿库21道,总方量8391方,投入环保设施建设资金达110万元。其他矿山企业正在积极整改之中,至此,矿山环境整治初见成效。

环保局把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作为今年环保工作重点和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的有效载体,积极当好参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责任机制以及“谁投资、谁受益”的基本原则,开展矿山环境专项整治。对全县28家矿山开采企业逐一清理登记,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没有建尾矿库、造成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的马桥富康公司等10家矿山企业分期分批依法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同时要求其完善环保工程设施,未经验收不得恢复生产。对按要求进行生态环境治理的矿山企业,经验收合格后,政府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偿。同时,指导各矿山企业建设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保证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及时维修和完善,充分发挥环保设施投资效益,加快生态治理恢复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