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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并闫主任:
7月24日,县亨达化工公司因为操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二次母液溢漏,随雨水流进县粮食局左侧沟内,造成了水环境污染事故。我局接到群众投诉后,迅速派人进行了处理。现将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当日上午,我局接到居民投诉,称县粮食局左侧沟内排放有黄色渣状物质并伴有浓烈的恶臭气味。我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宋先国、副大队长程炜当即带领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发现群众投诉情况属实,经检查污染物为县亨达化工公司所排放。县粮食局附近居民李国伦、周杰、李志平等人反映,此现象隔三差五就有发生,最难以忍受的是该污染物气味难闻,让人恶心作呕,他们深受其害。为了进一步弄清事实真象,我局执法人员随后又到县亨达化工公司进行了调查。该公司经理柳长平解释说,黄色渣状物质叫二次母液,是在水解物提取皂素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平均三天排放一次,以塑料桶所装,本来是作价卖掉的,并不随意排放和倒掉,但因为操作人员操作失误,在装桶过程中有少量二次母液漏洒,加之近一段时间连降大雨,故导致二次母液随雨水流进了沟里。听完柳长平解释后,执法人员又到车间进行了现场查看,发现二次母液都装在塑料桶里,经询问其他几名公司员工,他们所说的情况和柳长平大体一致。此后我们又专门咨询了几名皂素生产行家,他们也说二次母液确实能卖,一般不会随便倒掉。由此可以断定,该公司的二次母液污染环境事故确属该公司操作人员操作失误和连日大雨所致,并非恶意排放。
为了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该公司已在我局执法人员的建议下,准备建一个专用的防渗漏池子,所有盛装二次母液的塑料桶都放在池子里,这样即使再下大雨也不会导致任何溢漏。今后,我局将派人专门督导该公司尽早将池子建好,并按要求将盛装二次母液的塑料桶都放在池子里,如有违反,将依法对其进行严厉的处罚。
特此汇报。
二00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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