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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化解矛盾纠纷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保康县黄堡镇大力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纪实
地处保康“东大门”的黄堡镇,距县城17公里,305省道横穿中心,版土面积293.2平方公里,与南漳县、谷城县接壤,与本县龙坪镇、后坪镇、过渡湾镇、城关镇相连,山大人稀,地形复杂,进出人员冗杂,管理难度大,治安问题一度比较棘手。面对形势堪忧的治安状况,年初,该镇深刻剖析其内在原因,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组织力量逐户进行走访调查,分片分类排查,逐村进行整改治理,广泛开展了以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和谐社会创建活动,实现了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各类矛盾纠纷与上年同期对比分别下降68.11%、52.45%、76.51%的良好态势,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这样的成果是怎么得来的呢?笔者采访了该镇分管政法的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李应章同志,从他那里找到了答案。
一、逐层构建网络。该镇成立以分管政法的副书记为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法庭、计生办、民政所、国土资源中心所、经管站、城建环保站、林站等相关部门以及各村委会、治调会、治安积极分子、纠纷信息员、“十户联防”队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同时分片工作专班,从而形成了一个“上下延伸、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对全镇矛盾纠纷进行了有效布控。
二、深入排查摸底。由综治办牵头,以派出所、司法、法庭为依托,以各村驻村行政干部、治调主任为主体,相关部门配合,每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拉网式大排查活动,深入到村、组、农户进行走访、座谈和调查,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特别是刑释解教人员、重点人口、流入人员以及经常和别人扭皮捣蛋人员的动态,广泛收集各类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隐患和矛盾纠纷线索,做到情况清,底数明,防患于未然。据统计,2至3月份,共走访调查农户4821户,收集各类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隐患和矛盾纠纷线索148起。
三、科学合理施策。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整理、归类,特别是重点、复杂纠纷逐件进行讨论,科学合理施策。一是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依法进行调处。如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由司法、民政部门处理,宅基地纠纷由国土资源中心所处理,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状态。同时,对疑难复杂纠纷,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合力攻坚,集中进行调处。大坪村村民罗某因305省道改线房屋拆迁后,新建房屋后直接影响其他5户居住,引起纠纷,村治调会多次解决未果。该镇知此情况后,由分管政法和城建的领导,带领派出所、司法、土地、城建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调解决,最终达成了协议。二是对涉及跨区域交界地区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联防联调组织的职能作用,协调有关人员,联合消化矛盾。三是充分发挥“十户联防”片片长、治安中心户和纠纷信息员职能作用,将一些小矛盾和一般性矛盾纠纷及时进行化解,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状态。2月23日晚,大坪村“十户联防”片片长汪子华在本村三组巡逻时,发现村民闫某与胡某因宅基地纠纷而相互撕打,胡某正欲用石头殴打闫某时,汪上前予以制止,并进行了合理调处。今年以来,通过“十户联防”调处各类纠纷就达41起(件)。四是针对集镇流动人人口复杂的实际,充分发挥集镇专业治安巡逻队的作用,加强集镇安全防范,及时发现、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控制、处置突发事件以及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五是实行领导“周一信访接待日”制度,每周一有一名镇领导在信访办公室办公,解决群众的疑难问题与困难。同时,镇直单位设立接访室和信访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保证干部群众上访渠道的畅通。六是充分发挥法庭审判职能作用,积极稳妥化解社会矛盾,调整社会关系,消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黄堡村“熊友德、熊友兴、熊友玉赡养老人陈德敏”一案,经镇、村多次调解未果,通过法庭对其进行了公开审理,最终达成了由熊友兴赡养为主,熊友德、熊友玉为辅(每年给600元生活费)的协议。
四、逐村治理整顿。该镇推行“领导带头查,专班组织查”的工作机制,一是逐村进行治安大整治,对重点地区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突出村的突出问题,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挂帅,集中进行重点整治。同时,对重点地区可能激化的矛盾苗头做到立足于早,抓情报收集,立足于小,抓苗头消化。二是以“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逐村召开群众大会,扩大群众受教育面,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增强法制观念,培养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自觉性。特别是在大树垭村、花栎树包村等治安问题突出的村,进行了重点治理整顿。先后召开群众大会达10场次,受教育群众达4500余人,并公开处理了7名犯罪分子,大大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三是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召开法制教育现场会,教育警醒公民遵纪守法,开展道德与法制,安全文明意识教育,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和诚信意识,减少滋生矛盾纠纷的土壤。同时,利用法制宣传车在全镇29个村巡回进行法律宣传,在全镇营造了浓厚的学法、用法、守法氛围。
(五)建立健全机制。为全面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该镇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责任包保制。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是预防、控制、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村治调主任是第二责任人,专抓负专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调处的工作格局。同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根据不同性质和类型,印发“矛盾纠纷责任包保通知书”,由党委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进行包保,从受理、调查、化解、结案等过程指定专人一包到底,跟踪督查,限期解决。二是定期排查制。每月坚持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研究一次化解矛盾的预案,研究一次维护稳定的工作措施;三是信息反馈制。坚持实行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月25日将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以治安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综治办。同时,每月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及时进行反馈,在全镇予以通报。四是督办回访制。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或不稳定因素,进行跟踪督办。对已调处的矛盾纠纷定期登门入户,促膝交谈,掌握思想动态,防止出现反弹现象。五是责任追究制。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与经济利益挂钩,严格奖惩,硬帐硬结,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率达到100%,调处成功率达到95%以上;凡是因玩忽职守,化解矛盾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表模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或政纪责任。六是首问责任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首问责任人热情接待。对属于自己本职工作范围,及时受理,并给当事人满意的答复;对不属于自己本职工作范围但属本系统范围的,向本系统有关单位及时转交;对不属于本系统范围的,向主要领导汇报,坚决不让群众“重访”。在首问责任人全面了解所反映问题的情况后,按照有关法律和程序拿出处理意见,责成有关人员限期办结,该转交的立即转交给下一位接待者,做到问题转到哪里,责任就负到哪里,直至问题得到解决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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