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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目标管理实绩考核的实施意见

作者:黄堡政府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15

中共黄堡镇委员会 黄堡镇人民政府

关于2007年度目标管理实绩考核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加快我镇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结合我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实际,现提出2007年度目标管理实绩考核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按照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以与时俱进、只争朝夕、开拓创新的精神,团结带领全镇上下克难勇进、用目标的高定位、作风的大转变、措施的大优化,实现我镇各项工作的和谐发展。

二、考核内容

(一)各村主要考核经济、社会事务、党建目标。其中经济目标重点考核农村经济总收入增长率、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特色产业、劳务经济等;社会发展目标重点考核计划生育、基础设施及集镇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技科普卫生教育环保文体等工作;党建目标重点考核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宣传思想及党风廉政建设等。

(二)镇直部门重点考核业务工作、配合中心工作、社会事务、挂村工作、党建等。

(三)政府机关干部重点考核分管工作及驻村目标实现情况。

三、考核赋分办法

目标考核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分管机关的领导牵头,党政办公室统筹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实行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专班与党委审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总结述职、民主测评、核实数据、综合审定的程序进行。

考核实行百分制,村级经济、社会事务、党建分别占总分的60%30%10%;镇直单位业务工作、配合中心工作、社会事务、挂村工作、党建、形象建设分别占总分的30%20%15%15%10%10%;机关干部按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赋分。

四、奖惩办法

1、对获得第一的单位直接命名为“先进单位”,单位负责人可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位列前三名的主要领导可优先推荐为“先进工作者”。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或位列最后一名的单位,不得评为先进,涉及的相关人员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同时对出现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被列入一票否决的单位,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取消被评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资格;

2、全体政府机关干部实行驻村包干、突出重点、中心突击,阶段结帐,具体办法为平时工作用当月工资部分浮动,按工作完成比例结算,硬帐硬结;年底按照实际完成的目标情况与津补贴挂勾结帐;

3、经济目标中的农经总收入、人均纯收入以年报为准,烟叶产量、特色产业以各产业小组收购台帐为准,按各产业发展专项考核文件执行,党委、政府会议考勤按每迟到1次扣惩会议工资20元,旷会一次扣惩会议工资50元,党建、社会发展目标以专项考核为准,村治调主任和村计生主任分别拿出500元与业务工作挂钩;镇直单位按专项考核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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