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保康县农村经济管理局 >> 农经信息 >> 文章正文
  关于农民负担管理和化解村级债务情况           ★★★

【字体:

关于农民负担管理和化解村级债务情况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14    

关于农民负担管理和化解村级债务情况

 

关于农民负担管理工作,主要是抓了以下五个方面:

一、抓组织领导。一是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我县自2002年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了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和涉农收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006年又对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副县长任副组长,各涉农部门一把手为成员,全面充实和加强了农民负担管理的组织领导,确保了农民负担不反弹。二是明确责任主体,层层签订责任状。为使减负工作任务责任到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违反、查处谁”的原则,每年年初,县委、县政府坚持与11个乡镇和18个县直涉农部门签订《减轻农民负担和涉农收费专项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各乡镇和县直责任单位再与乡镇直部门和各村及二级单位层层签订工作责任状,使农民负担“一票否决”、“笼子管理”等制度得到落实。三是实行责任包保,强化监督管理。为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全县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及乡镇配套改革,组建了261个工作队,全面负责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具体工作中做到县“四大家”领导包乡镇,乡镇脱产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

二、抓专项治理。为避免农村三乱现象发生,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我们对涉农收费部门除经常性开展自查自纠督办检查外,还把工作重点放在超前堵塞、长效监管上。一是清理收费文件,看是否符合政策。涉农各部门对涉农收费认真开展清理,县减负办、纠风办、物价局、财政局和县行政服务中心将清理后予以保留的涉农行政性和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公示,联合印制了《保康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指南》,涉及农村这一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县减负办、物价局又编印了《保康县主要涉农价费手册》,发放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和各乡镇为民服务代理室,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二是查涉农收费情况,看是否超标准、超范围。各涉农部门认真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到所在单位的收费窗口,对照收费项目和标准,认真开展清理清查,对违规违纪收费行为及时整改纠正。县林业局在全面自查自纠中发现马桥林站违规收取该镇8个村林业勘察设计费,属超越权限乱收费,县减负办在对照政策核准事实的前提下,责令林业主管部门,认真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退还违规收费11500元。县教育局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设立收费公示栏,组织教师家访,致学生家长一封公开信、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学生家长担任监督员形式,向社会和群众广泛宣传“一费制”政策,做到公开透明,家喻户晓,杜绝了乱收费、多收费现象。三是查涉农收费项目,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县减负办会同纪委、物价、财政等部门共同审核,严格把关,在2004年取消收费项目145个,降低收费标准314个,暂停收费项目70个,行政事业性转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210个的基础上,2006年重点清查各涉农部门是否有重新收费、违规收费、超标准收费现象。为加强对涉农收费的监督,县减负办、纠风办、物价局聘请318名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为价费监督员,并投资4.5万元制作412块价费公示牌,增强了涉农收费的透明度,有效地杜绝了农村“三乱”。

三、抓“一事一议”。由于农村公益事业发展需要,按政策村名义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县经管局、减负办负责管理“一事一议”事项审批。2006年我们重点对“一事一议”程序进行了规范,严格 “四个不准”。即:不准越范围进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不准在“一事一议”以外对农民进行任何形式的摊派和收费;不准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变为农民固定负担项目;不准强行以资代劳。2006年,审批76个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建设项目涉及水利、路网、电网建设,筹资25个村、人口2.1万人,筹资额31万元,人平14.7元;筹劳75个村、3.4万个劳力,筹劳额30万个,劳平8.9个,均控制在政策规定范围之内。并将筹资筹劳标准填入农村政策监督卡,入户率达100%  

 四、抓政策落实。一是认真落实“三项补贴”资金。2006年初,各地组织工作专班,对农户的播种面积进行全面核实,并由村委会将每户播种面积情况公布上墙,然后再按资金发放程序将各类补贴、补助资金发放到农民手中。2006年,为全县63587户农民发放粮食直补251万元,水稻良种补贴84万元,综合直补326万元,落实农村中小学“两免一补”资金138万元,真正把党的温暖送进了千家万户。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有关部门开展经营服务性项目如畜禽防疫等,可以向农民收取一部分费用。县政府考虑到农民收入水平低,畜牧产业发展缓慢的实际,千方百计挤出一部分财力,拿出75万元资金用于全县6万多户农民的畜禽防疫,这种政府“买单”的作法,有力地减轻了农民负担,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三是全面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度。为方便农民办事,11个乡镇全面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度,为农民代办建房、居民身份证、婚姻登记、计生指标审批等手续,既提高了政府机关的工作效率,又为农民节约了开支。

五、抓监督检查。县减负办、纠风办、物价局等部门不定期组织专班,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涉农收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重点检查督办,督导各地认真自查整改,规范自身行为。由于措施得力,管理有方,全县没有发生一起涉负信访、上访案件。 2006年在全市涉农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考核评比中,我县被评为全市唯一的优秀单位。

  

   关于化解村级债务工作

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农村债务化解工作,2006,全县化解村级债务357万元,2006年底,全县实有村级债务4389万元。

化解主要措施:一是清收债权化债9万元;二是盘活集体资产化债48万元;三是划转债务86万元;四是采取增收节支、降息、结对磨帐、争取外援等方式化债214万元。

我县村级债务难以化解的主要原因:一是山区自然条件差,经济基础薄弱,绝大多数村集体经济空壳,村级连保自身正常运转都困难,更别说化解债务了;二是清收农民历年陈欠款政策未解冻,村级无力化解。全县农户历年陈欠款2288万元,由于中央未出台清收政策,使这种化债最有效的措施难以实施;三是市里出台的农村“普九”债务“以补代奖”政策没有落实,使得我县农村“普九”债务737万元化解缓慢。

建议:一要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今后不管哪一级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必须从源头上消除资金缺口由地方弥补的意识,改按“标准计量补助”(如村级公路硬化每公里补多少万元)为项目资金管理考核,在完善工程招标管理的基础上,实行项目资金考核管理,有多少钱只办多少事,以减少基层为抢抓政策机遇而举债搞建设的冲动。二要出台优惠政策,减免农民陈欠款,用转移支付的方式来化解农村集体债务,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债务化解难的问题。

 

保康县农村经济管理局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县经管局2007年挂钩扶贫工作…
    保康县2007年经管工作要点
    县经管局服务新农村建设机制…
      保康县农村经济管理局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710)5812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