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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经管局服务新农村建设机制创新情况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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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管局服务新农村建设机制创新情况 一、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广大农民群众为提高组织化程度,共同组建的一种“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受益”的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其已经成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中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这项工作在我县刚刚起步,为抓好这项工作,县委、县政府专门下发了《实施方案》,各地要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抓好落实。当前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点: 1、要明确组建原则。即要坚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 2、要明确工作重点。即:要围绕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特色基地优势来组建;要引导农村的能人、大户来创办;要发挥各专业部门的技术、资金优势,引导扶持农民和技术人员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组织;要发展跨区域、跨行业的专业性或综合性合作组织。 3、要明确工作目标。今年内,每个乡镇至少建立一个样板型的专业合作组织;3至5年内,所有水稻、小麦、玉米、畜禽、茶叶、烟叶、药材、蔬菜、食用菌等大宗农产品都建立起农产品行业协会,100%的乡镇、三分之二的村组建有为农民服务能力强、承担风险能力强、自我完善能力强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新阶段全县农民增收,建立新的长效机制。 4、要明确工作措施。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经济,关键在于调动广大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工作中必须坚持“引导不干预、指导不代替”的原则。重点一是广泛宣传培训,充分认识建设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大意义。二是搞好示范引导,充分发挥政府组织协调作用。三是落实相关政策,营造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良好环境。四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结合韩家坪村板栗生产具有较强比较优势的实际,在县镇经管部门指导下,该村已组建成功板栗生产经营协会。 二、认真落实农村“一事一议”政策,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农村税费改革后,认真搞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解决农村公益事业发展资金不足的主要措施,但目前农村“一事一议”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各地搞“一事一议”的热情不高。今年仅有寺坪镇蒋峪村上报审批筹劳4105个,砂坪村上报审批筹劳3972个;二是过去已上报审批的筹资筹劳项目相当一部分村没有落实。这也直接影响了今年的上报工作。作为经管部门来说,重点是及时搞好审批服务,加强对筹资筹劳的管理。各乡镇及村一定要将“一事一议”政策用到位。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握以下几点: 1、明确议事的原则。“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要坚持有事就议、无事不议和量力而行、群众受益、事前预算、上限控制的原则。 2、明确议事程序。(1)村里拿预案。(2)召开村民小组长、党员会议初审,报党委、政府审查。(3)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召开村民会议须有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须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参加会议人员通过投票过半数人员赞成,视为通过。(4)实行上限控制。筹资每人每年不超过15元,筹劳每个劳力每年不超过10个标准工日。 3、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4、加强对所筹资金和劳务的管理。一是要上卡,二是要公示,三是要搞好决算,四是要搞好审计,五是要落实相关政策,“一事一议”筹劳严禁强行以资代劳,但对外出务工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投劳的,可以以资代劳,但工价不得突破8元。 三、依法规范土地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结束后,认真规范好土地流转工作,调处好矛盾纠纷,是保护农民承包经营权,维护农民利益的重要手段。当前我们重点抓了三项工作。一是认真宣传农业部出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二是将土地流转工作纳入经管目标工作管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考核。三是搞好业务指导和服务。全县统一了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加强了对土地流转的引导和管理。全县依据有关法规要求: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各地要严格按政策进行土地流转。 歇马镇目前已签土地流转合同71份,流转土地面积217.2亩,韩家坪村虽然外出务工人员较多,但还没有整户流转土地的。 四、积极稳妥化解村级债务,确保村级债务不反弹。 2005年底,全县村级债务为1909万元,元至四月化解24万元,进展较慢。韩家坪村年初债务为6.42万元,今年化债4580元,占7%。为推动全县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当前各地要重点落实好以下化债措施。一是规范村级债权、债务的管理工作。建立村级债权债务台账,随时掌握村级债权债务变化动态,每月定期上报化债进度,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二是认真总结过去化债的成功经验,不断探索化债新路子。三是强化对农村债务的监控。建立借贷款管理、集体资产管理、村级财务预决算等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严禁新增债务。四是进一步严明化债纪律。重点是“三个一律、六不准”,即:乡镇政府一律不得举债搞建设,一律不得为经济活动提供担保,一律不得对各级下达招商引资指标。村集体不准为单位和个人贷款提供担保和抵押,不准为农户垫交各种税费,不准挤占和挪用集体资金,不准用集体资金请客送礼,不准报销村级生活招待费,不准超编超标增发村组干部补贴。 县经管局 二00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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