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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发改投资[2007]107号
关于保康县宾馆改造三号楼项目的批复
保康县宾馆:
你单位送来的《保康县宾馆关于批准装修三号楼及扩建宴会厅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三号楼装修面积700平方米,扩建膳食部,面积787.9平方米。
二、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8万元,其中三号楼装修45万元,膳食部扩建43万元,所需资金由县宾馆自筹。
三、工程实行公开招投标,招标结果于定标后15日内报县招投标办公室备案。
四、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按照保计字[2003]26号文件精神搞好档案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前先由县档案局组织进行档案工作验收,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