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计划信息 机构职能 经济形势 发展规划 项目动态 政策法规 招商引资 办事指南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正文         打印页面

关于歇马镇财政所新建办公楼项目的批复

作者:jhj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6

保计字200791

 

 

关于歇马镇财政所新建办公楼项目的批复

 

歇马镇财政所:

你单位送来的《保康县歇马镇财政所新建办公楼项目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在现财政所院内建设,不需新征土地,建筑规模为600平方米。

二、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42万元,所需资金由歇马镇财政所自筹解决。

三、工程实行公开招投标,招标结果于定标后15日内报县招投标办公室备案。

四、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按照保计字[200326号文件精神搞好档案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前先由县档案局组织进行档案工作验收,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保康县发展计划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