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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须知

作者:计生局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9

孕妇须知

 

如果经检查确诊你已经怀孕,最好了解一下以下提示,对你一定有益:

胎儿在母体内生发育时间:40(280)

预产期月日:末次月经的月份加9或减3,日数加7

初次产前检查时间:停经后40天。

产前检查间隔时间:怀孕5个月内,1个月一次;6-7个月时每半月检查一次;8个月后每10天检查一次;最后一个月每周检查一次;特殊情况随时检查。

孕妇每周增加体重正常值:应在0.4公斤左右。

孕妇发生自然流产时间:怀孕5个月,大多数发生在怀孕3个月内。

人工流产适宜时间:停经后50天以内。

药物流产适宜时间:停经45天以内。

自觉胎动出现时间:妊娠16-20周。

胎动正常次数:每12小时30-40次左右,至少不低于15次。

早产发生时间:妊娠28-34周。

胎心音正常次数:每分钟120-160次。

过期妊娠超过预产期天数:14天。

高危妊娠的年龄划分:小于18岁和大于35岁。

妊娠水肿最易出现时间:怀孕6-7月。

临产阵痛时间:规律性、阵发性的子宫收缩至少10分钟一次。每次持续30秒钟左右,历时1小时不缓解。

分娩“见红”后胎儿排出时间:24-28小时内。

 

保康县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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