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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开展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普查核对工作的实施方案

作者:计生局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9

   关于在全县开展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普查核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基础信息的准确率、完整率、及时率,不断加强对计划生育信息采集、上报、反馈工作的管理,保证和提高《育龄人口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的质量,根据我县育龄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普查核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育龄妇女及其婚、孕、育、避孕节育、政策落实及流动等信息开展核实、补充,查漏补缺,减少信息误差,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基础信息的准确率、完整率和及时率。同时,通过普查核实工作建立和完善信息管理制度,从制度上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二、对象和内容 
    对象:2006年10月1日年满15周岁至49周岁,符合计划生育统计对象定义的育龄妇女。根据我县育龄妇女基础帐卡及信息系统建设实际,开展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普查核对工作的重点对象是:2002年村级《育龄妇女信息卡》建立以来,婚、孕、育、避孕节育等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育龄妇女对象,即新进入育龄期的未婚育龄妇女对象,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的初婚、再婚、离异、丧偶对象,2002年以来的怀孕、生育对象,避孕节育措施发生变化的对象,符合政策安排生育对象,政策外生育处罚及流动对象,超出育龄期未下卡对象。
    内容:这次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普查核对工作以满足育龄人口管理信息系统所需信息为内容,是对计划生育方方面面信息的一次全面普查核对,既包括《育龄妇女信息卡》上所需个案信息的普查核对,也包括对乡镇、村组总人口、死亡、"三查"、流动等综合信息的普查核对。
   1、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包括《育龄妇女信息卡》所要求反映的所有项目的信息,即育龄妇女及其丈夫的"基本情况"、"生育史"、"避孕史"、"政策落实及流动情况"等涉及项目的内容;
   2、"三查"服务信息:重点是2006年10月以来开展"三查"服务的信息,以及2006年10月以前录入"三查"信息不全面、不准确的信息;
   3 、其它相关信息:分农业、非农、常住流入统计的总人口、以及死亡人口信息。
三、实施步骤
    开展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普查核对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培训动员(2007年4月25至5月10日)。制定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普查核对工作方案,县、乡层层召开动员会议,组织培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统一部署、统一培训、统一实施,使基层计生干部明确工作对象、方法、口径。
  (二)乡、村自查(2007年5月11至6月10日)。在组织培训,武装骨干,掌握核查口径和方式方法的基础上,各乡镇组织自查自纠活动:
   1、进村(居)入户核查。要组织专班进村入户对育龄妇女个案信息进行核查核对,特别是对2002年以来婚、孕、育、避孕节育等基础信息发生变动的对象,要逐户逐人逐项开展核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全面、真实、准确填写《育龄妇女信息卡》。同时,还要对村(居)总人口、育龄妇女人数、死亡人口等信息进行手工汇总核查核对。
   2、卡、机对照互查。在全面、真实、准确填写《育龄妇女信息卡》,做好育龄妇女个案信息采集及村(居)相关信息采集后,由管片计生专干协助计生办信息员,将核查核对过的信息卡与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信息进行对照互查,纠正信息系统错误信息、补录新采集的相关信息。
   3、系统审核反查。要充分利用育龄人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审核"功能,对系统中的常规逻辑错误和时间有效性错误进行核查,反查信息采集中的错误和问题。同时,还要利用系统自动生成的计划生育统计报表,进行手工核查,反查信息系统的错误和问题。
   4、建章立制,规范基础帐卡和信息运转程序。一方面,各地要借普查核对工作,对乡村基础帐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规范,提高基层基础工作质量;另一方面,要加强乡村信息化管理的硬件建设和计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坚持乡村月报例会制度,加强对信息采集、上报、反馈等运行程序的管理,建立健全保证育龄人口管理信息系统运行质量的长效机制。
    (三)评估验收(2007年6月11至30日)。在普查核对工作初步结束后,县计生局将拟定检查评估方案,按照百分量化原则,组织对乡村基础帐卡建设质量和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建设质量进行统一的检查评估,其考评结果按分值计入乡镇2007年度计划生育目标考核成绩。
四、工作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提高计划生育基础信息采集和录入运行质量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首要环节。由于各地在计划生育基础信息运行过程中,没有有效地对采集信息进行审查、录入信息进行核对,当前我县育龄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均不同程度地存在残缺不全、变更不及时、错漏信息多等问题,所形成的信息系统覆盖率、准确率、及时率不高,影响了计生工作的管理和服务。为了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基础信息质量,提升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各乡镇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育龄妇女基础信息的普查核对工作作为加强和完善基层基础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在原有信息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基础信息的核实、补充工作,努力做到计划生育基础信息全面、准确、真实。
   (二)要加强领导,搞好协调。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普查核对是一项工作要求高、任务重、工作量大、情况复杂、基础性强的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各地要加强领导,搞好协调,争取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拓宽信息采集渠道,实现部门信息共享。要成立普查核对工作协调小组,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把工作落到实处。
   (三)要组织骨干,抓好培训。要做好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普查核对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全面发动基层干部,营造良好声势和氛围。同时,要组织骨干力量,组建专职队伍,并认真搞好业务培训,使基层计生干部明确工作对象、方法、口径,做到统一部署、统一培训、统一实施。对普查核对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要及时与县计生局联系,商讨解决办法,不得自行其是。对一些具体问题也可根据平时工作记录整理成文字材料,集中研究解决。
   (四)要实事求是,保质保量。在普查核对工作中,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信息系统、基础帐卡与实际情况"三相符"。要通过实际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弄清楚错误信息的真实情况和逻辑关系后,进行系统纠正和更改,切忌就帐卡改帐卡和就信息改信息。要坚持进村入户开展核查,全面、准确、真实采集信息,并搞好信息帐卡的规范管理,做到不漏户、不漏人、不漏项、不错填;要逐人逐项对育龄人口管理信息系统里面的各项信息进行一次核校,不能简单地在电脑中核校信息,必须到户、到人,要在重新调查的基础上,对原有信息进行补充和更改,保证普查核对工作质量。
   (五)要规范管理,强化考核。乡村计划生育基础信息帐卡和育龄妇女信息数据库是各级检查考核的直接数据依据,各地一定要充分利用这次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普查核对工作,全面规范计划生育基层基础管理,提升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要对基础信息普查核对工作进行目标量化,强化责任,并加强考核评估。县计生局除组织专项考核评估外,将不定期对育龄妇女基础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抽查,并进行远程评估和实地评估,对育龄妇女信息系统质量进行实时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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