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审批“阳光”作业,实行三公开。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免费项目、公开收费标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
二、技术服务以人为本,坚持三落实。一是落实计划生育“三查”(查孕、查环、查病)服务,坚持一年三次;二是落实“四术”(结扎、上取环、人流、引产)免费服务;三是坚持计划生育随访服务,为计划生育对象提供优质服务条件和环境。
三、严格规范计生执法行为。严格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计生法制化管理。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查处违法生育行为,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杜绝违规执法、粗暴执法行为发生。
四、全力营造和谐人口环境。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倡导新型生育文明,建立利益导向机制,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规范基层基础工作,努力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一个和谐的人口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