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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工作职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7

一、工作职责
  1、对流动人口育龄人员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组织流动人口参加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培训。
  2、督促流入已婚育龄夫妇落实节育措施,向育龄夫妇提供节育服务,定期检查流入人员的计生情况。
  3、建立与流出育龄人员现居住地的联系制度,掌握其计划生育情况;综合统计、记录流入人口的生育节育情况,及时向其原居住地的计划生育部门通报。
  4、指导乡镇为流出育龄人员出具规范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流入人口进行查验登记,统计上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5、检查考评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对拒不履行管理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二、政策依据
  1、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国家计生委1号令)
  2、《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3、《湖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195号令)
 

保康县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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