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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认真抓好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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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认真抓好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
作者:黄远志    文章来源:楚天廉政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31

中共湖北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 黄远志

  中央和省委决定,充分利用成克杰、胡长清等重大典型案件,在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这是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的重要措施,对于促进党员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守党纪国法,促进我省两个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的必要性,提高搞好警示教育的自觉性。
成克杰、胡长清是建国以来因腐败问题被处以极刑的职务最高的领导干部。金鉴培是我省因腐败问题判处死刑的职务最高的领导干部。他们从一名党的高中级干部蜕变成一个政治上与党离心离德,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的彻头彻尾的腐败分子。这样的人在我们党内虽然是极少数,但他们的蜕变过程发人深省,触目惊心,具有典型性。胡长清等人已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但留下的教训却非常深刻。因此,按照中央部署,充分利用成克杰、胡长清、金鉴培等重大典型案例,在全省党员干部中集中一段时间进行警示教育,是非常重要、非常及时的。
  (一)从警示教育的内涵和要求上,认识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性。
  江泽民同志早就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做到“自警”。即警告自己不要违背党的政治原则、道德规范和党纪国法,自我警惕,自我警觉,廉洁自律,拒腐防变。开展警示教育,就是以某些高中级干部蜕变成腐败分子的轨迹和事实为教材,通过剖析,开展警示教育,从中吸取教训,达到警示领导干部的目的。同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既是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化和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途径的拓展,也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江泽民同志指出,“只要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成为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成为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我们党就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永远得到全国人民的衷心拥护并带领人民不断前进”。“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是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我们加强党的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是永远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战斗力和创造力的行动指南。从总体上来说,我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是好的,是能真正做到“三个代表”的,这一点必须充分肯定。江泽民同志在观看电影《生死抉择》后指出:党风廉政建设是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不坚决反对腐败,必将亡党亡国。同时,我们决不能因为党内一些领导干部存在腐败问题而否定党的领导,也决不能因为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而放松这方面的斗争。这一重要指示对我们认识当前的反腐败形势,进一步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警示教育指明了方向。要看到,在执政、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出现了诸如成克杰、胡长清、金鉴培之类的反面典型,败坏了党的形象,影响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这些违纪违法分子,他们之所以由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蜕变成人民的罪人,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他们背弃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背弃了“三个代表”的要求,私欲极度膨胀,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个人私利的手段。因此,充分运用成克杰、胡长清、金鉴培等重大典型案件,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使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认识腐败现象的严重性、危害性,自觉地用“三个代表”规范自己的言行,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自觉地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永远保持党的肌体的健康和组织的先进性,帮助党员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守党纪国法;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警示教育活动,达到五个促进,即:促进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促进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促进思想政治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入;促进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保持党的先进性;促进我省两个文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开展。
  (二)从胡长清等人的犯罪轨迹上,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的必要性。
  剖析胡长清、金鉴培的人生轨迹,我们不难看到,在他们人生的道路上,由于没有认真解决好入党为什么、当官干什么、身后留什么的问题,因而出现了在权力迅速增大的同时,其个人私欲也开始迅速膨胀。使他们一步一步地陷入犯罪的深渊。他们的犯罪轨迹有着以下几个共同的特点:
  第一,没有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丧失了理想、信念,最终丧失了立身之本。
  胡长清原来的仕途可以说是“一帆风顺”。1948年,胡长清生于湖南省常德市一个偏僻的山村,1968年3月参军,第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转业。1987年调到北京,先后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工作。1995年8月,任江西省省长助理,1998年1月,当选为江西省副省长、江西省第九届人大代表。胡长清在不足50岁时就当上了副省级干部,这在许多同龄人中是不多见的。然而,胡长清并未珍惜这一切,并未把权力的增长当作严格要求自己的动力,相反,是放纵了自己。用他自己的话说是“对入党的动机和目的没有真正搞明白,带着入党就有了个人政治资本的想法”。混进了党内。特别是从任省长助理到当了副省长后,随着地位升高,权力增大,个人私欲更是恶性膨胀,党性观念荡然无存。正如他在悔过书中所说,“除了每月形式上缴纳一次党费,头脑里再也没有‘共产党’这个概念”。金鉴培在他给省委领导的一封信中讲:由于地位提高了,权力大了,在外界各种诱惑也相应增多了的情况下,放松了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和自我欲望的节制,失去了对腐败的防御能力,而被名利财色打败。
  从这里不难看出,胡长清、金鉴培由一名党的高中级领导干部蜕变为一个腐败分子,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他们丧失了理想信念,失去了精神支柱,失去了灵魂,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所以,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树立坚定共产主义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这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也是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
  第二,没有树立无产阶级的权力观。背离党的宗旨——最终被人民唾弃。
  胡长清等人的腐败是权力的腐败,其本质是以权谋私,权权、权财、权色交易。胡长清在任职期间,先后90次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44万元,另有161万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胡长清在搞权钱交易时,曾经赤裸裸地对被索贿者说:“现在我花你们几个钱,今后等我当了大官,只要写个条,打个电话,你们就会几百万,几千万地赚”。可见,在他们眼里,人民赋予的权力早已是他们个人的资本,捞钱的工具。胡长清除对钱财有欲望外,对女色同样有强烈的追求。胡长清索贿的主要对象周某在交待材料中写道:“胡长清暗示我给他找女人,我花重金先后从珠海给他物色了两个年轻美貌的女人。胡长清生活腐化堕落,我感到他已经暴露出自己贪得无厌的本性。”金鉴培在材料中写道“我们这些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活动都是围绕一个权字进行的。滥用权力,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
  胡长清反面教员昭示我们,领导干部要认清手上的权力具有两重性。掌权为公,就能拒腐蚀,反对腐败,为民掌权,为民服务,就能履行好党的“宗旨”,当好人民的“公仆”。如掌权为私,权力就有腐蚀性,就会用权搞腐败,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最后堕落成腐败分子,这种人“做官”的背后就是“坐牢”,“公仆”的背后就是“罪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心一意为人民的事业奋斗终生。否则,就会被人民唾弃,被时代所抛弃。
  第三,没有树立群众观,逃避监督——最终滑入罪恶的深渊。
  党的领导干部获得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条件,同时也增强了脱离群众、甚至腐败变质的危险,尤其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危险更大。江泽民同志讲:“现在有的干部职务高了,权力大了,对自己的要求却放松了,权力一大,直接监督他的人少了,利用他、为他抬轿子的人多了。如果自己不警惕,组织上又不及时教育和监督,就很容易出问题。”胡长清等人放松自我要求,自我约束,拒绝和逃避组织上的管理和监督。胡长清在江西期间,每年私自外出达20次以上,从不与组织打招呼,他与不法“大款”同流合污,批条子、下指令,给“大款”们办事,为自己捞取好处。胡长清正是凭借着两面派手法,使他的丑恶行径长期不被组织察觉,不受组织制约和监督,一直蒙混过关。金鉴培在材料中写道:“在我们这些人中,有的采取欺上压下的手法,逃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有的采取串谋私通的手法,共谋私利;纪律、制度形同虚设。”
  胡长清等人堕落的教训再一次警示我们:越是改革开放,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要从严治党,越要重视党的思想政治建设,越要反腐倡廉。如果治党不严,对消极腐败现象视而不见,任其发展,就会导致消极现象泛滥,影响和破坏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最终会使我们的事业毁于一旦。领导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严格自律,“拒腐蚀,永不沾”,永葆一个共产党人、一个人民公仆的本色!
  第四,没有建立党纪国法防线,以身试法——最终受到法纪的严惩。
法纪是每个公民、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违纪违法者必须受到追究。胡长清等人对遵守党纪国法“明知故犯”,“明明知道有纪律有规定不能做的事情也在干。”说得一套,做得又是一套,千方百计摆脱纪律和法规的约束。“天马行空,独往独来”,以致置法纪而不顾,我行我束,有的对违纪违法问题还抱着侥幸心理。金鉴培在反省中写到:总认为自己做的事别人不会知道,特别是第一次违法乱纪活动得手,而又未暴露,这种侥幸心理就更加成为罪恶道路上的润滑剂,使得其在这条不归路上越滑越远,越陷越深,以致最终无法自拔,行为放纵,最终落入“多行不义必自毙”的可悲下场。现在,我才真正认识到执行党的纪律和规定是多么的重要,它对于规范一个人的言行是须臾不可缺少的。因此,领导干部必须纠正遵纪守法问题上的各种糊涂观念和错误认识,自觉地检点行为,改正错误,不断地反思自己,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做到慎独、慎微、慎权、慎欲,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用党纪国法来规范自己的言行。
  第五,没有树立正确的幸福观,贪图享乐——最终堕落成为人民的罪人。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一切腐败分子的堕落,往往是从贪图享乐,挥霍无度开始的。这些人入党后,剥削阶级的思想和小生产者的自私自利性,并没有得到改造。进入改革开放时期,面对物质利益的诱惑,面对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丧失操守。江泽民同志指出:“现在有的领导干部出入豪华酒店、歌舞厅、夜总会之类的高级娱乐场所,有的还堕落到用公款赌博、嫖娼,这些问题的存在应引起广大党员干部的警觉。”奢侈浪费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腐败行为,而且会助长其他的腐败行为。胡长清等将艰苦奋斗的作风已抛到了九霄云外,这正是他们思想防线全面崩溃的突破口。胡长清讲:“看到一些有钱人和做生意的老板生活得很自在,出入高级酒店,坐豪华汽车,喝洋酒、穿名牌、带小姐,心里就有几分羡慕”,这种人一旦权在手,就肆无忌惮地大把大把地捞钱,成为“日吞万元”的巨贪,奢侈腐化至极。这就告诫领导干部必须艰苦奋斗,这是共产党员党性的表现。要遏制腐败,就必须始终地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这既是一种精神状态,又是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的体现。只有我们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艰苦奋斗的重要性,才能牢固树立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我们只有认清胡长清等人的人生轨迹和演变过程,深刻剖析其堕落的原因,才能从中得到警示,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按“三个代表”要求,履行好一个领导干部应尽的职责,带领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三)从我省反腐败的形势上,认识开展警示教育的迫切性。
  我们目前开展的反腐败斗争,是在国内外敌对势力妄图对我国推行“西化”、“分化”图谋,我国正在进行的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进行的。在党中央强有力的领导下,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对成克杰、胡长清、金鉴培等人的严肃查处,也显示了中央、省委严惩腐败、绝不手软的决心。从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中,我们正在逐步找到一条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反腐败斗争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结合起来,依靠自身的力量和人民群众的支持,抵御资产阶级和各种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努力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限度的路子。我省在中纪委、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消极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还未得到根本的遏制,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据统计,我省从1994年至今年7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案件68487件,其中县(处)级1934件,地厅级117件;处分66651人,其中县(处)级1635人,地厅级77人,挽回经济损失14.3亿元。
  总结分析我省最近几年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当前腐败蔓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查办案件总数呈曲线型走势,94年至96年立案总数逐年缓步上升,到96年达到峰值,共立案12495件。从96年开始因查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赌博、道德类一般性案件大幅下降,整个案件总数逐步下降,99年立案总数为8811件,降幅为30.2%。
  二是大要案呈上升趋势,职务级别越来越高,涉案金额逐年增大。从立案查处的地厅级干部看,94年为3人,95年为22人,96年为13人,97年为14人,98年为23人,99年为21人,今年头7个月立案查处地厅级干部21人。通过查案,94年挽回经济损失9585万元,99年挽回经济损失33955.76万元,为94年的2.45倍。
  三是经济类案件所占比重越来越大,案值越来越大。近年来经济类案件在所查办案件中所占比重逐年增多。94年占39.31%,95年占37.36%,96年占40.22%,97年占50.78%,98年占54.86%,99年占56.24%,2000年1-7月份占56.70%.经济案件案值94、95年是2万元左右,96年4万元左右,98年25万元左右,99年50万元左右。金鉴培一案,涉案金额近两亿元。
  四是窝案、串案越来越多,腐败现象由个体发展到集体作案。一些腐败分子为营造违法违纪环境,往往极力寻找保护伞,编织关系网,内外勾结、上下串通,跨地区、甚至跨境作案,形成一条违法违纪链,以致串案、窝案、家庭成员集体作案增多。有时往往查出一个带出一串。如钟祥磷矿镇党政干部贪污受贿窝案,涉案人员20余人,涉及金额200多万元。我省查结的“三个股票”案,就一共涉及到了256名干部,其中有70多名厅局级干部,这些数字令人触目惊心,也表明了腐败蔓延的势头之猛,已到了非加大力度不可的地步!
五是腐败涉入党的肌体的层面在扩大,程度在加深。不仅涉及经济领域,也开始向政治领域发展,向党政机关的要害部门发展,腐败分子,不再仅仅满足于对金钱的攫取,权力、美色也成为他们追逐的目标。跑官要官,变向买官的现象也时有表现。
  由此可见,经过多年来的努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一方面我们不断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另一方面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势头还没有及时得到遏制。我们党员干部要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吸取成克杰、胡长清、金鉴培等人的教训,以之为鉴,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充分认识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容易发生违纪违法的部位和环节,提高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剖析近年来党员干部尤其是如胡长清、金鉴培等一些手握大权的高中级领导干部堕落的内因与外因,分析近几年党员领导干部失足、跌跟头的易发环节,需要引起我们每一个领导干部的高度警惕。
  (一)放松世界观改造,最易由思想上的“三贪”(贪权、贪钱、贪色)导致利用权力搞“三交”(权权交易、权钱交易和权色交易)。
  胡长清、金鉴培等人之所以堕落成腐败分子,有的是虽然组织上入了党,但思想上并没有入党。他们抱着“当大官,争名利”的动机入党,有的是虽然在入党前有段辉煌的历史,但入党后,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有的在新形势下,对社会主义前途在认识上产生了动摇,还有的是革命意志衰退,思想空虚,不思进取,贪图享受,生活上奢侈,沉湎于花天酒地,思想上滑坡,贪权、贪钱、贪色思想滋生。这些人一旦有了权,一有时机,思想上对钱、色强烈的占有欲便充分表现出来,去追寻一己之利,肆无忌惮地进行权权、权钱、权色交易。而一些心术不正的人正求之不得这样的机会,随之而来的便是金钱色相的奉送。
  金鉴培讲到:“权力确实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利国利民利己,用歪了,就会祸国、殃民、害己。……由于我们身居要职,手握大权,在我们身边就必然会出现一些意图与我们搞权利交易的不轨之人,而我们这些人意志不坚定的领导干部要想将权力变成财色……一些不轨之人帮我们架起了权利交易的渠道”,导致堕入腐败的深渊。
  胡长清等反面教员警示我们:领导干部必须懂得“廉者,政之本也,民之表也;贪者,政之祸也,民之戒也”的哲理。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立党为公,掌权为民,过好名利观、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当好人民公仆。
  (二)重视他律,忽视自律,最易放纵自己的行为。
  从胡长清等腐败分子堕落的轨迹看,他们大都以领导干部自居,总认为自己既然是领导,自然懂得比别人多,党性比别人强,成了始终如一的教育人者。这种人往往要求别人严,要求自己松,看他人的优点少,看自己的长处多,批评他人多,自我剖析少。时间一长,因有失警觉就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游离于群众和组织之外,对遵纪守法不在意,以致言者谆谆,听者藐藐。有的无所顾忌,放纵行为。把群众、组织的批评、提醒、监督视为恶意,认为什么都比别人强,什么话也听不进去,把自己视作不受党纪国法约束,可以胡作非为的“特殊党员干部”。加之,当前有的地方和单位党风不正,在领导干部的身边,总有一些阿谀奉承,给你戴高帽子、抬轿子的人,这些人当面说好听又入耳入心的颂赞话,搞得你昏昏然,使你一步一步陷入难以自拔的泥坑。
  江泽民同志曾经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如果自己不警惕,组织上又不及时教育和监督,就很容易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因此,党的领导干部在严格要求别人,接受纪律制约的同时,还要注重“自律”,做到“其身正,不令则行”,真正起到表率作用。遵守党纪政纪条规,规范自己的言行,约束自己的行为,经常打扫头脑中的灰尘,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严格要求自己。
  (三)利用领导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谋私利。或配偶、子女利用领导职务影响谋私利,最易诱发种种腐败行为。
  中央一再强调,领导干部要管好配偶、子女,要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并规定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众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商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不准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准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违者都要严肃处理。据有关材料反映,近几年来,因两个“利用”引发的案件己占到整个案件的百分之三十以上,而且有蔓延之势。当前,这一问题最为突出表现为有的领导干部为配偶、子女、亲友插手建设工程或有的配偶、子女、亲友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影响包揽建设工程,已引起广大群众的关注和不满。还有的通过“夫人”或“公子”路线借办事权、审批权弁取私利。
  因此,领导干部管好配偶、子女,不滥用自身职务影响和权力,决非一件仅属个人生活的“小事”它同样也关系到人民、国家的利益。我们要遵循江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要管好自己的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导,决不作“封妻荫子”腐朽思想的俘虏,树立“国计已推肝胆许,家财不为子孙谋”的胸怀,对家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
  (四)有的大款“傍大权”,有的用权“傍大款”,最易使意志薄弱者走向堕落。
  在经济成分多样化和日益开放的形势下,绝大多数个体经营者靠党的政策,依靠自己的诚实劳动和遵纪守法先富起来了,并成为了“大款”,这是党和政府允许的。但也要看到,在新形势下,“两傍”现象,即有的领导干部和不法“大款”们非正常交往也开始增多。不法大款们用手中的钱“曲线买权”,千方百计地对领导干部进行贿赂、拉拢、投其所好,使领导干部用权为他们服务,或捞取更多的钱开方便之门。而有的领导干部收受“大款”的好处后,就用手中的权力为他们办事。尉健行同志讲:有些老板现在很舍得放长线、钓大鱼,他不是到要你办事的时候,来找你,给你三万五万块钱,他看到你这个单位你这个人有用,他早早地就投资,到将来要用的时候他来用。胡长清等腐败分子就是用权从“大款”们那里换来金钱、美色,实际他们正是一步一步走向最终的毁灭之路。胡长清最好的大款周某说:“胡长清傍大款,以权谋私还是一种比较文雅的说法,实际上可以说他是一个政治流氓。”据有关材料反映,党的十五大以后,犯错误的省部级干部有53%是被私营主拉下水的,特别是有的领导干部总抱着一种变形心态,总认为这反正是私人的、个人交往嘛,犯不了法。还有的认为是两人之间的事,你知我知,天知地知,自己宽慰自己。他却忘记了傍大款的筹码是人民的权力,是一种犯法的职务行为;而大款们傍领导干部,筹码是自己的钱,用钱、用色来拉拢和投资,这不是明目张胆的“权钱”、“权色”交易吗?
  (五)以礼金形式“公贿”或送礼,最易腐蚀党的领导干部。
  在有的地方和部门,国家投资项目、建筑工程项目和一些不正当竞争中,在收税、收费、收款,招聘、招生、招标,农转非、民转公、军转安置,土地项目、城市规划、项目审批,干部调动、干部提拔、干部交流等“三收”、“三招”、“三转”、“三批”、“三干”中,“公贿”、“私贿”现象时有发生。在形式上,有的节日敬贡,有的喜庆贺礼,有的金卡相送,有的“感恩”回报,有的倍加酬谢,还有的出国出境,乔迁新居,学习培训之时,大肆收受礼品礼金,成为“灰色收入”的一大病兆。这种现象有谋取对象“公款化”,谋取方式“集团化”,存在氛围“正当化”的特点,并有渐趋公开、涉及人多,难以查处的共性。这种现象既腐蚀了党的领导干部,又腐蚀了社会风气。同时败坏了党、政府和领导干部的形象,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秩序。
  古人也云:勿因善小而不为,勿因恶小而为之。古人尚且知道保持小节的必要,但我们有的领导干部却不以为然,错误地认为收点红包没什么大不了,只不过是交流一下感情罢了,算不得什么。甚至认为这是“感情交流”,是潮流,否则太古板、僵化,丧失感情,脱离群众。殊不知积少成多,积小恶而成大恶,小节有亏,大节难保。“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中央规定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的30个不准,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又提出了10个不准,并三令五申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规定,不准收受红包。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注意严格按中央的规定办事,严格要求自己,耐得住艰苦,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不让不法之徒有机可乘。
  三、深刻警示,构筑起牢固的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做实践“三个代表”的带头人。
  剖析胡长清、金鉴培等典型案件,目的是使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要切实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自觉地改造世界观,从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做实践“三个代表”的带头人。
  (一)自觉学习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理想信念是人们的政治信仰和世界观在奋斗目标中的具体体现。胡长清等人留给人们的惨痛教训是多方面的,但最核心的一条是他们背弃了共产主义的信念,丢掉了对共产主义的信仰,丧失了对社会主义前途的信心,失去了对共产党的信任。政治上的腐败必然导致经济和生活上的腐化堕落。因此,理想和信念是带根本性的政治,是领导干部奋斗的动力,是构筑思想道德防线的根本,为此:
  一要加强邓小平理论学习。只有理论上的坚定才能做到政治上的坚定。理论上的糊涂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就会迷失方向,甚至会跌入违法犯罪的深渊,现在有的领导干部,借口“工作忙”,没有时间,不认真抓理论学习,这种现象是十分危险的,胡长清在狱中写道:“由于不学习,迷失了政治方向……放弃了世界观的改造,个人私欲恶性膨胀,遇到钱财的诱惑,遇到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袭击,不战即败。”因此,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马列、毛主席有关著作和邓小平理论,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学习《邓小平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读本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今年中纪委四次全会规定的新的十不准,以此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以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
  二要注重世界观的改造。这些年来,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在金钱、权力、美色面前经不起考验,腐化变质,跌入了腐败的泥坑,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些人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作了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的俘虏。特别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正在对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产生深远的影响。比如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冲击了因循守旧、自满保守,不求进取的消极观念,但也可能出现一味讲竞争,不顾国家、集体利益,谋取个人私利的倾向;市场经济的等价性增强了人们平等、公平意识,但也可能把等价交换原则渗透到社会政治生活中来,一些人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为己索取利益的筹码;市场经济的利益原则使社会日益尊重人们的物质利益和个人权利,但它硬化了利己主义、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的价值观念,导致少数人价值观念扭曲,世界观错误。因此,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三个代表”的要求,正确分清善恶、美丑、功过、得失和荣辱,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三要认真想一想参加革命为什么,当官干什么,身后留什么的问题。我们参加革命、入党是为了实现共产主义理想,还是为了捞取政治资本、光宗耀祖?这是摆在每一个党员干部面前的现实问题。要正确处理好做官与做事的关系,把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同认真实践党的宗旨统一起来,以人民利益为己任,清清白白做官,实实在在做事。要正确处理好做官与做人的关系,做好人才能做好官。要做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才能在其位,谋其事,理好政。要正确处理好做官与公仆的关系,当好人民的公仆,时刻以群众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自己的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切不可背离党和人民的利益,高高在上,轻浮庸俗,奢侈挥霍。党的性质和肩负的历史使命,决定了我们党艰苦奋斗的本色,那种追求“吃穿讲高档,生活讲排场,消费赶潮流,潇洒走一回”的思想是资产阶级利己、享乐、奢侈、挥霍的世界观的表现,也是从精神颓废导致行为腐败的表现,必须十分警惕和防范。
  (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是我党的优良作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无产阶级执政党的本质特征。党员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带头恪守党的根本宗旨。
  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对每一个党员干部来讲尤为重要。因为只有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自觉地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的事业中去,才能一心为人民,开拓进取,无私奉献。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要从以下几方面来努力:一是要明确党的干部是人民公仆,无论职务大小,都是人民的勤务员,理应为人民服务;二是要明确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并没有谋取私利的权力,绝不能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私有化、商品化,绝不能用人民权力来作为谋取个人、家庭和小团体利益的资本;三是要明确权力是种责任、奉献和服务,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责任越重,奉献要越大,服务要更多;四是要明确权力必须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不受制约的权力一定会产生腐败,因此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接受组织、同志、群众的监督;五是要明确领导来自群众,必须紧密联系群众,扎根于群众之中,切不可骄横霸道,脱离群众,而被“水”覆舟。六是要明确领导的威信来自权力和人格的力量和威信,而人格的威信却来自你对人民的奉献及廉洁务实的作风,取得的人民的信任。
  (三)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
  在今年1月14日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上,江泽民同志深刻阐明了“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重要性,再一次重申了从严治党的方针,强调了对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一定要严格把关,对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监督,对领导干部中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一定要严肃查处,从而为我们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方针指明了方向。胡长清、金鉴培等人的堕落也从反面再一次证明了,贯彻落实从严治党方针的必要性。
  从这些年的实践来看,党内存在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有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治党不严,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一些地方和单位的领导班子软弱涣散,思想上政治上不强,不能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加强党的建设的关系,一手硬、一手软,党不管党的问题还没有很好解决。有的领导干部对出现的问题,不能见微知著,有的甚至包庇袒护,该教育的不教育,该批评的不批评,该查处的不查处。有的搞“好人主义”、庸俗关系学,面对错误的思想行为缺乏正气,尤其是对亲近自己的所谓“熟人”,能为自己办事的所谓“能人”,有点影响的所谓“名人”,处在重要位置的所谓“要人”,以及所谓“有背景”的人和自己的亲人,即使问题严重也往往宽容有加,甚至姑息养奸。同时,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之所以从党的领导干部蜕变堕落为腐败分子,从主观方面看,是放松了思想改造,经不起金钱、美色的诱惑,法纪观念淡薄,从而导致由违纪最终走向犯罪。金鉴培在一封信中写道:“我们这些曾经风光过的人物,是如何从名人变成坏人,从能人变成罪人的,我们这些人由人变妖实际上只是一念之差,这一念就是我们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党员领导干部以他为戒,居高思危,警钟长鸣,洁身自好,防微杜渐,千万不要因贪恋一时之私欲而造成终身遗恨。
  胡长清、金鉴培等反面教员警示我们,对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从严治党。当前落实从严治党方针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认真学习、领会和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克服好人主义和庸俗关系学,彻底消除思想认识上的误区,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推向深入。
一是要消除在功与过关系上的认识误区。有些违纪者或在过去的工作中做出了一定成绩或在历史上有一定贡献,或是本地区、本单位改革中的有功之臣,或是多年的先进典型,因而在处理时往往下不了决心,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以至在个别地方出现了重错轻处,有错不处的现象。一个党员干部犯了错误,甚至违法,我们只能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决不能因为过去有功,就可以不处理或轻处理,绝不能以功抵过。在党纪国法面前,没有特殊公民,也没有特殊党员,执法执纪只有一个标准,即以事实为依据,法纪为准绳,不存在“特区”或“禁区”。只要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违反了党纪政纪,无论职务有多高,贡献有多大,无论是“名人”、“红人”,还是“能人”,都必须毫无例外地承担法律、纪律责任,受到法律和纪律制裁。
  二是要消除教育和惩处关系上的认识误区。对有的党员干部的一般错误,要立足教育挽救,同时必须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但对必须施行纪律处分的违纪违法者,要依纪依法处理,决不能置法纪于不顾,更不能以重在教育为由,该重处理的轻处理或“以教代处”。惩处是一种强制性的教育手段,党组织通过这一特殊教育手段,达到挽救和教育违纪违法者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的目的。惩处可以起震慑作用,使违纪违法者慑于党纪国法的威力而收敛或者改邪归正。对广大群众来讲,也可以起到告诫、警示和鼓舞的作用。因此,决不能把教育和惩处割裂开来,教育是基础,要通过教育,在党员干部中筑起拒腐防变的牢固思想道德防线。对极少数屡教不改、顶风违纪违法者拒绝接受教育,必须绳之于法纪。我们既不能“不教而诛”,也不能“教而不诛”。
  三是要消除在违纪必究与“法不责众”关系上的认识误区。这些年来,由于有的法制建设滞后于改革,致使一些人钻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到位的空子,利用改革形成的利益差,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谋取本部门、本单位或群体的不正当利益,形成了“群体”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对这类问题,有的以“法不责众”为由,使违纪违法者减轻乃至逃避党纪国法责任,没有严肃处理。腐败现象不管表现形式如何,归根结底都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带有普遍性和共性的“群体”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若不认真对待,就会助长这种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法不责众”背离了违法必究原则,必须坚决纠正。要在查清问题的基础上,分清责任,突出重点,按照党纪国法实事带求是地作出处理,以取信于民。
  四是要消除从严要求与“左”的关系上的认识误区。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上讲到,当前党内存在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的不能正确总结历史教训,把从严治党同‘左’的做法混为一谈,以为‘严’就是‘左’,对错误的东西放弃了批评与斗争”。实践证明,不严就是放纵。严是爱,松是害。有的对干部平时不从严要求,从严管理,有的发现了问题的苗头不制止、不纠正,甚至出现问题还包着、护着,或轻描淡写,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实际上是养痈遗患,最终害了干部。现实生活中“功臣”变成“罪人”,并不是个别的。只有坚持从严,才能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这类悲剧的重演,也才真正体现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
  (四)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胡长清、金鉴培等人走上毁灭之路,完全是他们咎由自取,“自己毁了自己”。胡长清在交待自己的罪行时说:“自己掌握权力以后,成了‘牛栏里关猫,进出自由’,外部根本无法监督。”金鉴培在其写的材料中也说:“我们之所以能滥用权力,是因为我们这些人手中的权力失去了应有的监督、制约和控制,将自己变成不受管束的‘法外人’。由此可见,在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我们要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
  首先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认识到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是加强管理,是保护爱护、教育干部的重要措施,是保证干部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
第二,要切实建立起一整套管理、有约束力的监督机制。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领导干部的情况,上级不是能天天看到的,下级也不是能天天看到的,而同级的领导成员之间彼此是最熟悉的。因此尤其要加强党委会内部的监督。要通过各种监督和教育,克服一团和气、息事宁人,回避和掩盖矛盾,当“好好先生”的错误倾向。努力保持班子成员之间讲党性、讲原则的同志关系,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批评的及时批评,该制止的及时制止,真心从政治上爱护和关心同志。
  第三,要对容易发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部位的权力进行分解和合理配置,加强监控,搞好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公开。要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从不同层次、不同岗位领导活动的特点出发,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的途径和办法,努力提高监督水平。
  第四,要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做到关口前移。针对一些违纪违法活动大多在工作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中进行的情况,要把管理监督从“八小时”之内延伸到“八小时”之外,努力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在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
  (五)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洁自律,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管好所在部门和单位。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我们党的一项长期、稳定、科学、严密的政治保障制度,贯穿于党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纪律、建设等方面,通过明确责任主体、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建立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在落实从严治党方针推动党的建设工作中起着重要作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做到“四个管好”:
  一是管好自己。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廉洁自律,当好表率。要自觉抵制和反对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敢于同腐败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二是管好配偶、子女。中国古代就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说,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治家要严,决不能利用领导干部的权力和影响谋求不正当利益,要对配偶、子女经常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要求,要求他们当好“廉内助”,防止他们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做违纪违法的事情。
  三是管住身边的工作人员。对身边的秘书、司机等人,也要提出严格要求,约法三章,防止他们做“出格”的事,发现苗头,要及时加以制止和纠正,防微杜渐。
  四是要管好自己所在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按照反腐败斗争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按照反腐败斗争的三项格局,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法规,抓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和责任追究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充分履行职责。
  江泽民同志强调,要把“三个代表”的要求落实到从严治党中去。他指出:“对从严治党,党的十五大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今年初我在中纪委四次全会上又集中讲了。现在看来,最重要的问题在于落实”。我们党是不是忠实的“三个代表”,归根到底,要看我们党能不能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党风。要通过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力度,永葆党的肌体和党的队伍的健康,以“刻苦学习,勤奋工作,以身作则,乐于奉献”为座右铭,为群众当好表率,为人民鞠躬尽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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