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是为了适应国内外大地震灾害现场紧急救助的需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按照“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由有关部门与地方有关专家共同组建的一支反应迅速、机动性高、突击力强,能随时执行地震紧急救援任务的专业化队伍。队伍对内称“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对外称“中国国际救援队”。
队伍主要由有关部门(兼职约150人)、部分地震技术专家、急救医疗专家和警犬搜索专家(70-80人)组成。部队成员由38集团军工兵团1个营兼;地震专家由中国地震局选派;急救医疗专家和警犬搜救专家由中国地震局商有关部门派出。总人数控制在230人左右。设总队长1名,副队长3名,下设3个支队,每个支队约75人。
行动目标:从人类在各种气候条件下存活规律,确定了紧急救援的“黄金时段”即7小时、12小时、16小时、24小时、48小时、72小时。人的生存极限为72小时,超过此时限,存活率大大降低。国家地震救援队到达国内地震灾害现场并展开救援活动的时限,一般为12小时以内到达地震灾害发生地点或附近的较大型机场;到达国外地震灾害现场并展开救援活动的时限,一般为30小时。
技术装备主要包括:队员个人装备、探生搜救技术装备、施救装备、通讯设备以及其他辅助器械等。为确保救援的快速、高效,国家地震救援队配备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装备,统一着装,并完备自身保护措施。(县地震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