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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07年度襄樊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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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市科技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3 |
|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 根据《襄樊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 2007年度襄樊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从即日开始。现将组织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条件: 1、推荐2007年度襄樊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候选项目,必须符合《襄樊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 2、推荐市科学技术奖的项目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突出贡献奖:应是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成绩显著者;或是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了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特别重大贡献者。 技术发明奖:应是已获得发明专利,应用于生产实践一年以上,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并取得2004年以来省或市科技成果登记号的项目。部分获得实用新型专利但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的科技成果经市科技局审查同意也可申报。 科学技术进步奖:应是取得2004年以来省或市科技成果登记号,且应用于生产实践一年以上的科技成果。参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科普项目可以作为公益类项目,推荐参加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2004年以来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作为学术著作出版一年以上的自然科学、管理科学论著(不包括编辑的),取得科技成果登记号后,可纳入科学技术进步奖进行评奖。 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推广和应用一年以上,并经过县(处)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的项目;已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的科研成果,获奖后又进行了大规模推广应用,在推广应用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在获奖满两年后,也可推荐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 3、为鼓励自主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已获得专利的成果在评审时执行同等条件下优先的原则。 上述所提时间,均以2007年6月30日为截止日计算。 二、推荐程序 一个单位完成的科技成果,由完成单位按隶属关系推荐。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联合其他完成单位)按隶属关系推荐。 三、推荐材料 推荐市科技进步奖项目统一填写“襄樊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请在省科技厅网址 (http//www.hbstd.gov.cn或http//www.kjjl.com.cn)下载《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录入系统》,利用该系统进行填写(填写完成后,将数据导出到Word,在Word下将“湖北省”改为“襄樊市”),推荐书一式8份,含全套附件材料,其中推荐书及附件材料均盖有红章原件的全套材料1套(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生产许可证等可提供复印件),录入软盘一张。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不另加封面。 推荐材料请于2007年6月30日前报送市科技奖励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根据《襄樊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2007年度不评审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 五、联系部门: 襄樊市科技奖励办公室(襄樊市科技局外事与成果科) 地 址:襄城荆州街30# 联系人:苏晴霞、陈文超 电 话:3511455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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