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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2006年度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安排和材料准备工作要求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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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湖北省科技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3 |
| ---鄂科技通〔2007〕233号
2007-05-31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科技局: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的通知》(国科农函〔2007〕7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在我省组织实施2007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的通知》(鄂科技发办〔2007〕23号)要求,全省各市(州)、县(市、区)认真组织自查自评,考核材料准备基本就绪,预考核工作也基本完成。按照科技部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我厅拟定于6月份组织考核专家组赴有关市(州)、县(市、区)进行考核,现将考核工作的安排和有关准备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分组及行程安排 因参加考核的单位较多,考核时间紧,此次考核分两个组同时进行。第一组考核(一)、(二)两个片区,第二组考核(三)、(四)两个片区。考核片区划分和初步行程安排是: (一)宜昌、恩施片区。 第1天:上午从武汉出发赴宜昌市;下午实地考核点军区。 第2天:集中对西陵区、伍家岗区、夷陵区、?亭区、远安县、兴山县、五峰自治县、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进行考核 。考核顺序和集中考核地点请宜昌市科技局确定并协助安排。 第3天:上午继续集中考核,下午赴秭归县。 第4天:上午实地考核秭归县,下午赴长阳县。 第5天:上午实地考核长阳县,下午赴建始县。 第6天:上午实地考核建始县,下午赴恩施市。 第7天:上午集中对恩施市、咸丰县、巴东县、鹤峰县进行考核,考核顺序和集中考核地点请恩施州科技局确定并协助安排。下午赴宣恩县。 第8天:上午实地考核宣恩县,下午赴来凤县。 第9 天:实地考核来凤县。 第10天:返回武汉。 (二)荆门、荆州片、咸宁片区。 第1天:上午从武汉出发赴荆门市,下午集中考核东宝区、掇刀区、京山县、沙洋县、钟祥市。考核顺序和集中考核地点请荆门市科技局确定并协助安排。 第2天:下午从荆门出发赴荆州市,并集中考核沙市区、荆州区、松滋市、公安县、石首、洪湖市。考核顺序和集中考核地点请荆州市科技局确定并协助安排。 第3天:下午从荆州去监利县。 第4天:上午实地考核监利县;下午赴通山县。 第5天:上午实地考核通山县。下午赴咸宁市。 第6天:集中考核咸安区、嘉鱼县、通城县、崇阳县、赤壁市。考核顺序和集中考核地点请咸宁市科技局确定并协助安排。下午返回武汉。 (三)十堰、襄樊、随州片区。 第1天:从武汉出发去十堰市。 第2天:上午实地考核茅箭区,下午实地考核张湾区。 第3天:集中考核郧县、郧西县、竹山县、房县、竹溪县、丹江口市,考核顺序和集中考核地点请十堰市科技局确定并协助安排。 第4天:上午从十堰出发赴保康县;下午实地考核保康县。 第5天:上午从保康出发赴襄樊市。下午实地考核襄城区。 第6天:集中对樊城区、襄阳区、南漳县、谷城县、枣阳市、宜城市、老河口市进行考核。考核顺序和集中考核地点请襄樊市科技局确定并协助安排。 下午考核结束(或晚餐)后赴随州市。 第7天:上午集中考核曾都区、广水市,考核顺序和集中考核地点请随州市科技局确定并协助安排;下午,返回武汉。 (四)黄冈、鄂州、黄石、孝感片区。 第1天:上午去黄冈市,至第2天上午集中考核黄州区、罗田县、英山县、浠水县、蕲春县、黄梅县、麻城市、武穴市。考核顺序和集中考核地点由黄冈市科技局确定并协助安排。 第2天:下午从黄冈赴鄂州市并考核鄂城区。 第3天:分别实地考核华容区、梁子湖区。考核顺序由鄂州市科技局确定并协助安排。 第4天:上午赴黄石市,集中考核黄石港区、西塞山区、铁山区、下陆区、大冶市。考核顺序和集中考核地点请黄石市科技局确定并协助安排。 第5天:赴阳新县实地考核。 第6天:上午赴孝感市,集中对孝南区、孝昌县、大悟县、云梦县、安陆市、汉川市、应城市进行考核。考核顺序和集中考核地点请孝感市科技局确定并协助安排。 第7天:下午返回武汉。 (五)武汉市、省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 1、6月1日上午在武汉对神农架林区进行考核。 2、武汉市所辖13个区的考核计划商武汉市科技局机动安排。 3、仙桃市、天门市来武汉集中考核。 二、考核工作的主要议程 根据科技部关于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原则要求,结合参加上年度考核的情况,此次采取实地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方式:对上年度已通过考核的单位分片进行集中考核,对上年度未通过考核的单位进行实地考核。 (一)实地考核的主要议程。 实地考核以会议形式为主,会议名称统一定为:“××县(市、区)2005-2006年度科技进步考核现场会”。原则上每单位安排一天,主要议程是: 1、召开考核汇报会,听取被考核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科技进步工作汇报,县(市、区)四大家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2、考核组实地考查1?2个集中反映本地区科技进步的典型项目或特色工程。 3、专家组成员审查考核材料,考核指标涉及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准备接受专家质询。 4、专家组评分。 5、召开考核意见通报会,专家点评,通报考核组对考核材料的审核意见,并与当地领导就有关问题交换意见。参加会议人员同前。 (二)集中考核的主要议程。 对上年度已通过考核单位主要采取集中考核的方式进行,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即:固定一个考核地点,逐一对有关县(市、区)进行考核,不进行实地考查。具体到每一个单位的考核程序是: 1、考核组听取被考核县(市、区)政府领导关于本地科技工作及科技进步情况的汇报(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2、考核组审查考核材料、提问、评分。 3、反馈考核组对考核材料的审核意见,专家点评。 三、考核时提交材料的准备和要求 考核时,各县(市、区)必需提交一套完整的考核材料供考核组审查,内容包括: 1、《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表》(一式8份)。 2、考核指标的证明材料。实地考核的单位需提供全部34项考核指标的证明材料(只需一份,要求分项装订);集中考核的单位只需提供三项一票否决指标的证明材料(只需一份,要求分项装订),如已准备了其他考核指标的证明材料,请单独装订一套提交考核组。 3、县(市、区)政府关于科技进步工作的综合汇报材料(一式8份)。 为了减少材料的复印量,同时方便考核组专家按分工审阅材料,各地提供材料最好按考核指标类别分项收集和装订,不要提供一套(或多套)全部材料都装订在一起的汇编材料。关于各地上报科技部和省科技厅的正式申报材料的装订要求,省科技厅将另行通知。 市(州)本级只需提供一套包括《城市科技进步状况申报表》和三项一票否决指标证明材料在内的完整材料。考核组不听取市(州)本级的科技进步工作汇报。 由于考核组织工作时间跨度长,请各市(州)预先通知所辖县(市、区)作好准备。各地考核具体日期及其他未尽事宜,省科技厅办公室将通过电话及时通知各市(州)科技局。 四、向国家科技部和省科技厅正式报送考核材料的要求 考核材料申报是整个考核工作的关键一环,科技部将在后续工作中组织专家组对各省报送的考核材料进行复核,进而确定考核结果。为了使全省申报材料做到形式规范统一、内容简明完整、数据准确真实,根据科技部的统一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就科技进步考核材料的装印和报送提出如下统一要求: (一)三项“一票否决指标”达到要求并参加本年度考核评审单位需要报送的材料。 考核专家组评审和实地考核结束后,各市、县(市、区)必须按照考核组核准的数据和提出的意见,对原提供的考核材料进行修改、调整和充实。在此基础上,按如下要求准备三个方面的材料报省科技厅,由省科技厅审核、汇总后报科技部审批。 1、四份单独装订的考核表或申报表。 科技部编印的《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手册》第31页对“考核表和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作了详细说明和规定,请各地严格执行。同时,对考核表和申报表的装印作出如下统一规定: (1)统一用A4型纸双面打印或复印,但表中的公章(政府公章和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的公章)必须为红色,不能为复印件。 (2)定性指标的文字说明务必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并尽可能与每项指标的评分要点呼应。考核表中每一个部分的字数要严格控制在2500字以内,申报表的定性一票否决指标限2000字,统一用四号仿宋体字打印。 (3)考核表和申报表的各项数据必须填写准确、完整,并与提供的证明材料完全一致。 (4)今年省科技厅将统一印制考核材料的封面并统一装订后上报科技部,因此,各市、县(市、区)只需用普通复印纸(白色)打印,采用科技部《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手册》所附考核表和申报表的封面格式及字体印刷。但是地区名称、地区类别、所属地区直接填写,不采用打“√”选择的方式。 (5)考核表中的“市级科技管理部门意见”一栏请单独一页打印。四份考核表和申报表均不需编页码,请分别用小夹子夹好(或用资料袋分装),不要用订书针装订。 2、两套“三项一票否决指标”的证明材料。 对本套材料的装印要求,除请各地认真参照科技部编印的《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手册》第31-40页关于“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和“考核指标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外,同时对材料装订的内容及顺序作出如下统一规定: (1)证明材料目录。请标明统编页码。 (2)党委和政府召开重要科技工作会议和听取汇报清单(表1)和8次会议纪要或记录(复印件)。表1“清单”应按实际召开会议的情况填写,可以超过8次,但只需要提供8次最重要的会议纪要或记录,每年党委会议和政府会议各两次,分年度排列,同一年度,党委会议排列在前,政府会议排列在后。 (3)科技管理部门机构建设与履行职能情况(表2)和同级政府印发的市、县、区科技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复印件)。表2中的“下属地区”,对于市州是指所辖各县(市、区),对于县(市、区)则是指所辖各乡镇和街道。“科技管理部门(机构)负责人”一栏一律填写现任职人员。 (4)科技三项费的证明材料。此项内容是考核材料的重点。要求分年度按以下内容和顺序编排: ①认真填写表6; ②同级人大审议通过2005年度财政决算报告的决议(或审查报告); ③财政局长在人大全会上所作的关于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报告(或在人大常委会上所作的2005年度财政决算报告); ④2005年度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总表(表一); ⑤2005年下达科技计划的文件及项目清单; ⑥2005年科技三项费拨款清单和拨款凭证,其中:已实行国库直拨的地区,只需要提供财政直拨给项目承担单位的拨款清单和拨款凭证;未实行国库直拨的地区,需要提供从财政局(国库科)拨给科技局(或财政核算中心专户)的拨款清单和拨款凭证,同时还需要提供科技局(或财政核算中心专户)向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的拨款单清单及项目承担单位收款凭证。 2006年度科技三项费证明材料的内容、顺序要求同前。 需要特别强调两点:一是如果财政预决算报告(决算表)中的数据与填报的考核表(申报表)表格中的数据不一致,或者从财政预决算报告(决算表)中不能直接读出本级财政支出、科技三项费的数据,必须由财政部门说明原因,并装订在①和②之间。二是拨款凭证必须复印清晰,按拨款日期先后装订,并与拨款清单一一对应。 “三项一票否决指标”的证明材料一律用A4型纸双面复(打)印。除科技三项费的证明材料外,其他证明材料总页数一律不得超过200页(200个页码)。两套证明材料均要求统编页码,请分别用夹子夹好(或用资料袋分装),不要用订书针装订。 3、一张考核数据申报软盘。 请登陆网站http://www.zwjlab.net下载系统软件,录入数据和文字后点击“数据上报”功能,系统自动生成申报文件(四个数据库文件),请不要直接点击“考核表”菜单录入数据后生成word文档格式文件。各地要认真核对,确保考核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之间逻辑关系正确,并与考核表上填报的数据完全一致。 (二)一票否决指标未达标单位需要报送的材料。 根据科技部的要求,对一票否决指标未达到要求、未参加本年度考核评审的地区,只需要提交三份单独装订的考核表或申报表到省科技厅。对于县(市、区)只要求填写考核表的“基本情况”和“考核内容和指标”中的定量考核指标,对市州要求填写完整的申报表。 请各市(州)科技局负责所辖各县(市、区)的材料申报工作,务必于2007年7月1日前将上述材料报省科技厅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胡安慰 027-87740353 陈汉梅 027-87135893 电子邮箱:bgs@hbstd.gov.cn; hbstd_bgs@126.com
二○○七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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