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政办发[2008]25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第二届享受县政府津贴人员
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第一届享受县政府津贴人员至2007年已期满,为认真做好第二届享受县政府津贴人员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推荐评选享受县政府津贴人员要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评价科技人员所作的贡献,要结合我县实际,在不降低标准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基层和一线科技人员,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县科技进步和现代化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评选组织
为确保第二届享受县政府津贴人员推荐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由分管科技的副县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由县科技局具体承办。负责评选方案制定、组织召开评选会议,确定享受县政府津贴候选人,负责向社会公示评选结果和处理异议。
三、评选条件和对象
推荐享受县政府津贴候选人需具备下列条件:(一)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对全县行业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推动作用;(二)在新技术研究开发或推广应用中有突出贡献者;(三)长期在文化、教育、卫生一线工作,所著论文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并对我县文化、教育、卫生事业发展进步起到显著推动作用;(四)依靠科技创新,使严重亏损企事业大幅度减亏或扭亏为盈,成效卓著的主要实施者;(五)农村有影响的科技致富带头人。
在同等条件下,获得过国家、省、市级科技奖励或国家专利证书的人员可优先推荐;已享受市及以上政府津贴人员不参加县级推荐。
四、评选程序
由各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推荐享受县政府津贴人选,经县科技局初审后,报县评审委员会评审,县评审委员会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
五、享受期限和标准
第二届享受县政府津贴人员名额为10人,享受期限为3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纳入财政预算,由县科技局统一发放。
六、评选时间安排
(一)推荐阶段(3月15日至4月10日)
各乡镇、各部门最多推荐2名人选,填写《享受县政府津贴人员推荐表》,于4月10日前报县科技局科技成果股。
(二)初审阶段(4月11日至5月20日)
由县科技局组织专班对被推荐人选的任职岗位、学历、职称、工作成就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是否有弄虚作假问题,在本县本行业是否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按不低于二选一的比例,拟定至少30名候选人。
(三)评审阶段(5月21日至6月20日)
由县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按个人成就高低、贡献大小好中选优,拟定10名享受县政府津贴人员和3名后备人选。
(四)公示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
通过县政府网站、县电视台、《今日保康》向社会公示享受县政府津贴人员的基本情况。接到举报,迅速调查核实。对查证确有问题,不宜享受县政府津贴的人员,取消资格,从后备人选中递补。
(五)决定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
由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正式享受县政府津贴人员名单,并以县政府文件对外公布。
附:《享受县政府津贴人选推荐表》
二OO八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科技 政府津贴 评选 通知
抄 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保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11日印发
享受县政府津贴人选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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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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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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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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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贡
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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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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