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事项
社会保险补贴审核
服务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6]1号)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无
申报材料
1、 企业或单位(个人)填写的《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报告》;
2、 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 《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或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出具的就业援助对象证明‘
4、 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社会保险缴费单据等凭证。
办理时限
每季度后一个月25日左右由劳动保障局行政办公会审批
执行部门
劳动就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