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康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保康县委、保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康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发[2002]9号)精神,设置保康县医疗保险管理局,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县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负责参保扩覆,协助做好保费的征缴,编制基金收支预决算,强化基金管理,掌握基金收支平衡。
(三)负责参保人员的门诊、规定病种、异地居住就医、住院治疗的把关与费用审核。
(四)配合有关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实施监控、跟踪管理,为参保对象就医优化环境,为患者用药提供安全。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医疗保险管理局设5个内部机构:
(一)综合股
(二)核定记录股
(三)医疗管理股
(四)基金结算股
(五)财务审计股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医疗保险管理局事业编制为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职数5名。经费列入县财政全额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