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筹集49.1万元资金为被征地农民上保险
9月16日,从保康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县封银岩村有部分土地被“大山合集团”征用。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及养老问题,县政府积极想办法,除一次性发给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偿费外,还将22名被征用土地在0.56亩以上的农民纳入农村基本养老范围,让他(她)们享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待遇。社保资金按村集体负担40%,政府、个人分别负担30%的比例,计算15年缴费时间,目前共筹集49.1万元资金,一次性缴足了基本生活保障金,从此22名被征地农民养老有了保障。这也标志着保康为被征地农民缴纳养老保险工作正式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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