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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
为民服务承诺
作者:劳动局    政务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1

 

为民服务承诺

        一、规范执法行为,坚决依法办事。努力提高劳动行政执法质量,使执法活动更加公平、公正、公开,树立“诚信为民”的劳动保障部门形象。

二、全力打造社会保障“安全网”。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将企业和职工纳入社会保险范畴;建立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资金发放社会化,管理服务规范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按时拨付社会保险费,让参加社会保障的人员老有所养、失有所依、残有所助、病有所医。

三、千方百计扩大再就业。加大再就业政策宣传力度,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转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观念,拓宽就业门路,发展打工经济,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到民营、个体经济组织实现再就业。

四、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劳动法》及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监察,秉公仲裁,严厉打击非法用工、使用童工等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

五、禁止“三乱”行为,杜绝私立项目、超标收费现象。

    六、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开展规范服务、诚信服务、上门服务活动,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服务,努力打造政治合格、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干部职工队伍。

政务录入:劳动局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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