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办发
[2010]
号
镇委办公室
镇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马桥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岗位责任制》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党委、党总支)、村委会、镇直各单位(社区):
为了切实做好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计划生育工作格局,经研究决定,现将《马桥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岗位责任制》印发实施。全镇上下必须进一步明确责任,紧扣目标,全力以赴抓好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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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马桥镇委办公室
马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
0年 月 日
主题词:计生
责任制
通知
中共马桥镇委办公室
2010年
3月
24日印发
共印
110份
马桥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岗位责任制
为切实加强新时期马桥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充分发挥全镇上下各方面力量整体联动的作用,努力形成全党齐抓全民齐参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局面,现制订《马桥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岗位责任制》。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
、研究制定本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方案、实施办法。
2
、审核确定“笼子”管理单位,落实一票否决,确定评先表模、诫免对象。
3
、研究通过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违规违纪处分决定。
4
、对《马桥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结帐,兑现奖惩。
5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其它事项的研究决定。
二、党委书记、镇长
(一)工作职责
1
、主持召开全镇年度计划生育会议,布署全年计划生育工作。
2
、主持召开每年四个季度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工作,确定工作重点,研究解决难点,制定实施方案。
3
、督办职能单位做好本岗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及时进行检查督办,情况通报。
4
、对各层次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
5
、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一票否决”。
6
、足额拨付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
(二)奖惩办法
1
、年度县政府考核,在全县位于前一、二、三名奖
300元、
200元、
100元,位于后一、二、三名惩
300元、
200元、
100元。
2
、若被关进县后进笼子惩现金
200元,市笼子惩现金
500元。
三、分管领导
(一)工作职责
1
、负责拟定每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工作计划、目标考核细则、考核办法。
2
、督导制订各层次人口与计划生育岗位责任制。
3
、负责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各项责任指标,督导各村、社区完成目标任务。
4
、组织实施每季度计划生育检查、督办、考核、结帐、通报、整改工作。
5
、负责计生办、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工作。
6
、负责计生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村级计生主任。
(二)奖惩办法
1
、年终县政府考核在全县位于前一、二、三名奖
500元、
300元、
200元,位于后一、二、三名的惩
500元、
300元、
200元。
2
、若被关进县后进笼子惩现金
500元,市惩
1000元。
四、驻村脱产干部、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社区书记、主任
(一)工作职责
1
、落实专兼职计生主任,报酬、经费落实。
2
、要以争创无政策外生育单位为总抓手,落实包组干部、细化村(居)计生主任岗位责任,每季度兑现奖惩。
3
、每季度组织全体干部对全村流出流入人口进行一次清理清查、落实登记、办验证、已婚未绝育育龄妇女签订合同、组织常住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全年参加两次“三查”、督导节育措施落实。
4
、每半年开展一次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村民自治章程、避孕节育等知识培训,发放两次宣传资料。
5
、组织重点非重点育龄妇女全年参加两次“三查”,重点对象实行全体干部责任包保,确保参检率达
100%。
6
、对孕妇实行干部包保,包签定管理服务合同,包每月访视,杜绝出现非法人工终止妊娠,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处于正常值。
7
、每月研究一次计生工作,对政策外怀孕,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管理、重点三查对象未参加三查、不按时落实节育措施、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重点难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亲自督导落实。
8
、深入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抚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政策的宣传、申报,落实好独生子女保健费和独女户高考加分政策。
9
、积极主动地做好政策外生育对象的调查取证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确保年度征收目标任务完成。
10
、扎实开展生育文明村、文明户和无政策外生育单位创建活动。
(二)奖惩办法(分别奖惩)
1
、年终考核前三名的分别各奖
300元、
200元、
100元,后三名的分别各惩
300元、
200元、
100元。若被关进“笼子”以“笼子”标准执行。
2
、每出现一例政策外二孩惩
300元,多孩惩
500元,全年无政策外生育各奖
200元。
3
、未落实专兼职计生主任,报酬、经费、包保责任未落实,季度奖惩未兑现,各惩
100元。
4
、出现一例流动人口未办证、未验证、未签订合同各惩
5元,流出、入已婚未绝育育龄妇女一例未寄回孕检证明或一例未参加季度三查各惩
5元。
5
、未开展育龄妇女应知应会培训一次各惩
50元,培训无记录各惩
20元;宣传资料发放入户率达不到
95%各惩
20元。
6
、三查每差一人次各惩
20元,到期应落实长效节育措施每差一例各惩
50元。
7
、出现一例孕妇未建卡、未签订管理合同、未落实责任包保各惩
30元。出现一例孕妇未落实管理服务措施导致出现非法人工终止妊娠的惩
200元。
8
、每季度未研究计生工作一次各惩
50元,研究无记录各惩
20元;研究的重点难点工作未督导及时落实,参照相应要求结帐。
9
、对申报的奖、特扶对象和独生子女高考加分对象严格审核把关,出现一例错报惩
2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未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各惩
30元。
10
、全年社会抚养费征收以村全体包保责任人组成专班征收为主,镇计生办组织专班集中征收和特殊情况交法院强制执行为辅的征收办法,对征收实行重奖重惩。对政策外生育对象的调查取证和抚养费征收一例不全力安排、协调、配合各惩
50元;对征收现金完结一例拿出应征金额的
20%奖励参与征收工作的个人,实行个案奖励;对征收物资的,按市场价折算,由征收专班或个人负责变现,以现金方式缴入国库;对征收未完结的案例,按年度任务目标往年完成
80%,当年完成
90%任务的实行奖惩,完成年度征收目标的,拿出全年征收金额(现金)的
10%奖励所有包保责任人;反之完不成年度征收任务目标的,差一个百分点惩所有责任人
3元。
11
、因工作失误导致因计划生育赴县、市、省上访的各惩
50元、
100元、
150元;未按要求组织开展生育文明村、文明户和无政策外生育单位创建活动的惩
100元。
五、相关部门负责人
(一)中心学校校长工作职责
1
、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知识、倡导新型婚育观念。
2
、每年开展一次“关爱女孩”活动。
3
、优先落实独生子女的“两免一补”政策。
4
、抓好本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5
、对新入校就读的学生要严格把关其上户口情况,没有户口簿的新生要第一时间与镇计生办取得联系。
(二)派出所所长工作职责
1
、配合抓好流动人口管理。在流入人口办理暂住证时,必须凭已审验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方可办理,无查验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一律不签发暂住证。
2
、及时打击处理计生工作中的违法违纪案件。
3
、婴儿上户口凭计生办证明,当年出生人口与计生统计做到一致;按信息共享工作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相关资料。
4
、抓好本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三)工商分局局长工作职责
1
、配合抓好集镇流入人口管理。一是在办理流入流动人口营业执照时,必须凭已查验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无证者一律不发营业执照。二是抓好个体工商户、农贸市场计划生育工作。三是配合计生办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个体工商户进行依法处理。
2
、抓好本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四)卫生院负责人工作职责
1
、每月
3日上午下班前规范上报镇计生办在医院的节育、出生、取环、人流、引产、
B超、查孕、终止妊娠药物销售使用等报表,按信息共享工作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相关资料。
2
、按马政发
[2004]22号文件要求做好卫生院、卫生室
B超、终止妊娠药用管理及各项档案制度建设,不得出现非法签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3
、取环、大月份人流(
12周以上)、引产必须凭镇计生办出具的取环证明或《实施终止妊娠手术介绍信》。
4
、在医院临产的必须凭《生育服务证》和《生育证》。无证住院分娩的必须在入院当日与计生办联系。
5
、婴幼儿防疫名册必须在每月
3日上午下班前交与镇计生办核对,做到出生时间、性别正确。
6
、抓好本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五)财政所所长工作职责
1
、负责将计生涉农政策按要求落实到农户。
2
、抓好本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六)奖惩办法
1
、工作职责未落实不得参与评先表模。
2
、全年考核位居倒数第一位或出现政策外生育的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3
、其它单位参照执行。
六、计生办主任
(一)工作职责
1、拟定季度年度考核结帐办法整改办法,组织培训考核人员。
2、对专干、计生主任实行季度培训,努力提高队伍素质。
3、研究分析计划生育工作形势,认真收集各单位、部门对计划生育工作意见和建议,每季度向党委政府做出专门汇报。
4、对各村、各单位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工作中重点、难点及时予以解决。
5、对后进村实施重点整治。
6、完成计生局的业务目标任务。
(二)奖惩办法
1、年终考核在全县位于前一、二、三名奖
500元、
300元、
200元,后一、二、三名惩
500元、
300元、
200元。
2、被关进县后进笼子惩现金
500元,市笼子惩
1000元。
七、计生专干
(一)工作职责
1
、负责所包村按照年初目标考核细则逐项督办落实。
2
、政策外隐患排查、处理,政策外生育对象的调查取证及社会抚养费征收。
3
、所包村孕妇管理服务,“奖抚”、“特扶”对象调查取证审核。
4
、所包村统计上报、流动人口管理、节育、三查、季度培训、宣传、档案工作。
5
、所包村生育文明村、文明户和无政策外生育单位创建工作。
6
、办公室统一安排工作。
(二)奖惩办法
A
、计生专干
1
、全年考核分数为所包村年终平均分。年终考核前三名的分别各奖
300元、
200元、
100元,后三名的分别各惩
300元、
200元、
100元。若被关进“笼子”以“笼子”标准执行。
2
、所包村每出现一例政策外生育二孩惩
100元、多孩惩
200元。
3
、所包村每出现一例错漏报惩
50元,信访、督办、考核查实的每例惩
100元。
4
、所包村出现一例到期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惩
20元。
5
、所包村出现一例三查对象未按时参加三查惩
10元。
6
、所包村出现一例流动人口未办证、未验证、未签订合同各惩
5元,流入重点对象一例未参加季度“三查”惩
5元。
7
、所包村出现一例孕妇未建月访登记卡、未签订管理合同、未落实月访包保各惩
10元。出现一例孕妇未落实管理服务措施导致出现非法人工终止妊娠的惩
100元。
8
、所包村档案错、漏、未运转每处扣
10元。
9
、所包村差一块宣传专栏扣
20元,每季度运转一次,差一次内容扣
10元。
10
、计生办例会、政府会议每无故缺席一次惩
50元,工作日内上班每一次迟到扣
20元,无故旷工一天扣
50元(半天按一天计算)。
11
、所包村每月报表由专干认真审核验收于每月
5日前上报,一次失误惩
50元。
12
、办公室安排的工作一次未按时按要求落实惩
50元。
13
、所包村全年无政策外生育,每个村奖
100元。
14
、宣传报道镇域计划生育稿件被县、市、省、国家报刊采用每篇分别奖
20元、
50元、
100元、
200元。
15
、计生办主任办公室工作:(
1)各阶段工作工作的安排、部署、督导、考核、结帐、整改,一次失误或不到位扣
50元;(
2)各类文字材料的撰写,一次失误扣
50元。
16
、社区计划生育工作:(
1)同村
2-14项。(
2)全年无政策外生育奖
100元。
17
、未按要求开展生育文明村、文明户和无政策外生育单位创建活动惩
100元。
B
、办公室工作人员
1
、热情接待来客来访,认真安排会议、报表人员食宿,切实搞好上传下达,一次失误扣
50元。
2
、办理各类计划生育证件、手续,无故或未按要求导致上访,每例赴市、县、镇分别惩
200、
100、
50元。办理二孩生育证对象必须先参加三查,情况核实无误后方可接受办理,因失误造成一例政策外隐患惩
200元。全年办理二孩生育证无一次失误奖
100元。
3
、做好计划生育统计上报,出现一处差错或错误惩
50元。一次未按要求上报报表惩
100元。全年统计上报无一次差错奖
200元。
4
、财务财产管理。未遵守财务制度一次惩
50元,造成财金财产损失依法追究责任。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差一次惩
50元。
5
、微机操作与管理。按业务要求录入和反馈信息,一次未按要求操作惩
20元。严禁非业务需要使用微机,发现一次惩
50元,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6
、认真做好各类文件资料收发整理归档及电话通知的上传下达工作,并按要求做好各类会议记录,出现一次失误惩
20元。
C
、代理服务中心计生工作人员
1
、初婚夫妇在镇内居住落户的必须在领取《结婚证》的同时办理《生育服务证》,差一例惩
50元;
2
、认真记录,热情服务。出现记录不准确或工作不周到每被投诉一次各惩现金
50元;
3
、每月报表前一天将报表所需的相关资料交到办公室,出现一次失误扣
50元;
4
、计生办安排的中心工作一次未落实惩
50元;
5
、群众反映或抽查服务不周到,查实一次惩
100元。
6
、全年工作无差错、零投诉奖励
100元。
八、村计生主任统计员
(一)工作职责
1
、负责完成政府下达给各村社区的计划生育目标任务。
2
、查处政策外隐患,杜绝政策外生育。
3
、每月对辖区内孕妇进行一次访视,杜绝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非法选择胎儿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4
、搞好流动人口管理,每月对辖区内流动人口进行一次清理登记,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5
、做好出生人口统计上报,建立健全档案,及时运转。
6
、组织开展好全年两次“三查”工作,确保重点对象参检率达
100%。
7
、督促育龄对象及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确保应节育对象落实长效节育措施达
100%。
8
、组织育龄妇女每半年进行一次政策法规、计生知识培训。
9
、每月向村支两委汇报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对重点难点工作任务拿出具体措施建议。每月
4日到镇计生办参加月报表例会和业务培训。
10
、按要求开展生育文明村、文明户和无政策外生育单位创建活动。年修订一次村民自治章程,并组织落实。
11
、完成镇计生办、村支两委安排工作。
(二)奖惩办法
1
、出生一例政策外二孩惩
300元,政策外多孩惩
500元,年终结帐。全年无政策外生育奖
200元。
2
、出现一例出生人口错漏报惩
100元
,信访、督查、考核查实的每例惩
200元
,人为出现一例出生人口迟报惩
50元。
3
、出现一例到期未采取长效节育措施惩
50元。
4
、出现一例三查对象未按期三查惩
20元,出现一例重点三查对象不纳入三查名单惩
50元。
5
、出现一例流动人口未登记、未签订合同、未办证、未验证各惩
20元,流入已婚未绝育育龄妇女一例未参加 “三查”惩
5元。
6
、出现一例孕妇未建卡、未签订管理合同、未落实责任包保、未月访各惩
20元,出现一例补救未上报惩
50元。出现一例孕妇未落实管理服务措施导致出现非法人工终止妊娠的惩
200元。
7
、档案及报表错、漏未及时运转一处惩
10元。
8
、计划生育宣传专栏差一块惩
100元,差一次内容惩
50元,考核重点对象户宣传资料差
1户惩
5元。未按要求开展生育文明村、文明户和无政策外生育单位创建活动的惩
100元。
9
、计生办例会每无故缺席一次惩
50元。
10
、受市通报表彰奖
100元,在国家、省、市、县报刊上宣传交流计划生育工作每篇稿件分别奖
200元、
100元、
50元、
20元。
12
、年终考核前三名的分别各奖
300元、
200元、
100元,后三名的分别各惩
300元、
200元、
100元。若被关进“笼子”以“笼子”标准执行。
九、本岗位责任制适用于
2010年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马办发
[2009]10号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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