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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登记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8-2

  一、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2、《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二、办理程序
  1、依据双方当事人申请,审核有关单位证明及意见;
  2、登记机关依法进行详细调查;
  3、符合收养条件,依法颁发收养登记证书。


  三、提供材料
  1、提供双方当事人申请书;
  2、出具公安、计生、医院、单位或村(居)委会有关证明材料;
  3、当事人婚姻状况证明;
  4、户口簿、身份证;
  5、双方当事人照片各2张,被收养人照片1张,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合影照片1张。


  四、收费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及财政部和物价管理部门规定:1、收养登记费共计250元人民币,其中:收养申请手续费(每件)20元人民币;收养证工本费(每件)10元人民币;收养登记调查费(每件)220元人民币。2、解除收养登记证(每件)1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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