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2、《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二、办理程序 1、依据双方当事人申请,审核有关单位证明及意见; 2、登记机关依法进行详细调查; 3、符合收养条件,依法颁发收养登记证书。
三、提供材料 1、提供双方当事人申请书; 2、出具公安、计生、医院、单位或村(居)委会有关证明材料; 3、当事人婚姻状况证明; 4、户口簿、身份证; 5、双方当事人照片各2张,被收养人照片1张,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合影照片1张。
四、收费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及财政部和物价管理部门规定:1、收养登记费共计250元人民币,其中:收养申请手续费(每件)20元人民币;收养证工本费(每件)10元人民币;收养登记调查费(每件)220元人民币。2、解除收养登记证(每件)100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