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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能源办为民服务承诺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9
能源办作为农村能源建设的职能部门,肩负引导能源消费、加强市场监管和普及新技术、新产品的职责,为更好地服务于全县人民,推进生态经济强县建设步伐,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增强服务职能,竭力争取政策。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农村能源建设的相关项目。在近五年内,每年争取各级扶持农村能源建设资金300万元以上。
二、强化服务意识,实行责任追究。对业务人员严格要求,规范管理,把质量要求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在能源技术推广中,凡因本单位业务人员技术指导或施工失误造成的质量问题,由我办赔偿用户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加强市场监测,推动节能减排。加强对能源消费市场的调研和监控,对节能产品适时进行检测,凡发现超标产品或设施,及时予以曝光;对实用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及予以推广应用。
四、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沼气普及。在全县竭力推广农村沼气,并实施惠农政策扶持发展。在沼气项目村,对农户“一建三改”严格执行国家额定补助标准,对蔬菜种植大户、规模养殖生猪专业户以及养殖示范区生猪存栏100头以上的大户,凡要求建设沼气的,根据相关政策优先予以政策支持。
五、抓好技工培训,加强人力储备。及时为乡镇和项目村提供技术培训支持,以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形式指导办好沼气技术培训班,为适宜发展沼气的村储备技术人员,满足各地建池和建后维修管理的需要。
六、配套体系建设,完善服务网络。连片建池500户以上的区域配套设置维修服务网点,并指派专人对网点的技术人员进行管理和督查,以服务体系的配套完善和服务质量的提升,确保建一户成一户,建一片受益一片,确保农村户用沼气池的使用率和应有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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