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能源办公室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2
保康县能源办公室是保康县行使能源建设职能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位于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32号。
一、机构职能
(一)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湖北省农村能源管理办法》、《湖北省农村能源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能源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对全县的能源、从生产到消费各个环节实行全面管理。严格监测,合理开采,降低浪费,充分利用。
(三)制定能源发展规划,主管能源建设项目的立基项、报批工作,并组织实施。完成上级下达给我县的能源建设项目。
(四)负责全县能源综合开发、节能技术、节能产品的研究、引进和推广应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节能攻关。
(五)分析预测全县能源的需求,依据能源状况,提出有关产品配置的建议。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县能源办公室在2002年6月机构改革后,由原来的三个股室(综合股、业务股、财务股),精简为2个职能股,即:综合股、业务股。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能源办公室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总工程师1名,股级领导职数4名(正股2名、副股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