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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燃化行业协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日期:[07-12-11] 作者:县燃化局 来源:县燃化局 点击次数:[]

 

根据 《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康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襄文 [2005]19号)和《中共保康县委、保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保康县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的通知》 (保发 [2007]14)精神,设置保康县燃化行业协会,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由县经济局管理 ,负责全县燃化行业协调管理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发展燃化工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调查研究燃化行业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向县政府提出有关对策和建议。

(三)负责全县燃化行业统计,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分析燃化行业生产经营动态,搜集行业信息,争取行业政策,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建立行业发展项目库,创造招商条件,服务招商工作。

(四)负责做好原燃化工业总公司机构的撤销和转体工作;指导燃化企事业单位改革、解困工作。

(五)负责抓好《公司法》、《工会法》、《劳动法》和《环保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六)负责抓好协会机关和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党建、纪检、工会、共青团、综治、计生、塑形等综合性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燃化行业协会设 3个职能股:

(一)综合股;

(二)行业管理股;

(三)人事股。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燃化行业协会事业编制为 12名。其中:主任 1名,副主任 2名;股级领导职数 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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