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康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襄文
[2005]19号)和《中共保康县委、保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保康县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的通知》
(保发
[2007]14号
)精神,设置保康县燃化行业协会,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由县经济局管理
,负责全县燃化行业协调管理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发展燃化工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调查研究燃化行业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向县政府提出有关对策和建议。
(三)负责全县燃化行业统计,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分析燃化行业生产经营动态,搜集行业信息,争取行业政策,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建立行业发展项目库,创造招商条件,服务招商工作。
(四)负责做好原燃化工业总公司机构的撤销和转体工作;指导燃化企事业单位改革、解困工作。
(五)负责抓好《公司法》、《工会法》、《劳动法》和《环保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六)负责抓好协会机关和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党建、纪检、工会、共青团、综治、计生、塑形等综合性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燃化行业协会设
3个职能股:
(一)综合股;
(二)行业管理股;
(三)人事股。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燃化行业协会事业编制为
12名。其中:主任
1名,副主任
2名;股级领导职数
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