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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人考[2005]30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建委(建设局),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3]2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05年度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
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管理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执业资格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组成。
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
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1、取得本专业(指电气工程、电气工程自动化专业,详见附件1,下同)或相近专业
(指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取得其它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申请参加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
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一份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存档,
一份交人事考试部门,2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填涂《报名信息卡》,
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单位出具的职业实践年限证明),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格审查(盖章)后,
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的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省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 报名时间
2005年7月18日—2005年7月27日
(二)考试时间:
2005年10月22日
上午: 08:00~11:00 专业知识(上)
08:00~12:00 专业基础(上)
下午: 14:00~17:00 专业知识(下)
14:00~18:00 专业基础(下)
2005年10月23日
上午: 08:00~11:00 专业案例(上)
下午: 14:00~17:00 专业案例(下)
五、题型、答题方式及有关要求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执业资格《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
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
《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专业知识考试》为开卷考试,
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专业案例考试》
要求考生在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计算过程。具体作答及评分操作按
《注册电气工程师专业案例考试与评分方法》的规定进行。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蓝色)的钢笔或签字笔、三角板、橡皮以及计算器
(无声、无编程功能)。草稿纸由各地配发,考后收回。
为帮助考生做好考试准备工作,报名时请将《注册电气工程师(发
输变电、供配电)考试考生须知》(附件)印发给考生。
六、考试信息管理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执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
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考前规则模板中增加了上述信息的必录设置。请各地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考试编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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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级别 |
专业 |
试卷代码及科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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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11.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
1.基础 |
01.基础.发输变电 |
1.基础考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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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础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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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 |
01.专业.发输变电 |
1.专业知识考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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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知识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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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业案例考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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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业案例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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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
1.基础 |
01.基础.供配电 |
1.基础考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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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础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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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 |
01.专业.供配电 |
1.专业知识考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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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知识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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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业案例考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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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业案例考试(下) |
七、考试报名费
考试报名费标准正在报批中,为不影响正常考试工作,在收费标准批准前,暂按申报标准:基础100元/科,专业120元/科收取。
八、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用书请与省注册办联系。
联系电话:027-87317116
联 系 人:鲁玲
各地人事、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管理,严密组织,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襄樊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五年七月八日
主题词:执业资格 注册电气工程师 考试 通知
共印50份
附件: (印发给每位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
2005年度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
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1.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 )专业考试分为2天,第一天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第二天为专业案例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考试时间每天上、下午各3小时。专业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
第一天为客观题,上、下午各70道题,其中单选题50题,每题分值为1分,多选题20题,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180分;第二天为案例分析题,上午25道必答题,下午50道题中选答25道题(多选无效),每题分值为2分,满分100分。
2.考试指定用笔:2B铅笔、钢笔或签字笔。
用墨颜色:黑色或蓝色。
2B铅笔:仅限用于填涂计算机计分答题卡。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考试指定用笔、三角板、橡皮以及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
4.参加专业知识考试和专业案例考试的考生允许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5.考生须用指定用笔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题卡和试卷相应的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单位、姓名、考号等信息的作为违纪试卷,不予评分。
6.必须使用指定用笔作答。使用非指定用笔的答题无效。对于2天的考试,考生都必须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免电脑阅卷时误读。
7.各专业案例考试试卷已把试题、答案选项、答题过程全部汇总于一本试卷中,不再另配发答题纸。
8.考生在作答专业案例试题时,必须在试卷上写明每道试题的答案,并必须在相应答案下面写明本题的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同时将正确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计算机计分答题卡上。考生在试卷上书写案例分析过程及公式时,字迹应工整、清晰,以免影响专家人工复评工作。对不按上述要求作答的,视为无效,该试题不予复评计分。
9.对不按要求在试卷上写明每道案例题的主要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的试卷,其试卷读卡成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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