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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人字[2005]3号
为认真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国家、省、市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就精工作的文件精神,坚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进必考”有关政策要求,根据全县人才需求情况,经各单位申报,县人事局审核,报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业单位部分职位面全县公开招考。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本次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严格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目的在于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吸纳一批优秀人才,转换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从制度上规范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程序和做法,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为推动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二、招考的职位 本次公开招考事业单位职位为40个(具体职位附后) 其中: 1、教育事业单位13个; 2、卫生事业10个; 3、其它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0个; 4、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7个。
三、招考的资格和条件 2004年以前毕业的保康籍高校毕业生(特殊或紧缺专业可面向县外招考)、机关事业单位改革中的分流人员和企业改制后下岗人员。 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个别职位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除全日制高等院校外,其它有关院校出具的大专以上学历证明)的相应专业; (五)在县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服务手续的; (六)具备所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招考教师职位(专业)的,必须是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且具有教师资格证; (七)所报考的职位必须是报考人数多于拟聘用人数方可有效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二)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按有关规定应回避或被各级机关辞退后不满五年的; (四)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招聘办法 (一)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两张近期免冠2寸黑白照片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予以登记,考试之前发给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字[2001]19号文件规定,并经县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应考人员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资格审查、考务费150元。 本次招考的报名时间分为:报考教师类的报名时间为2005年1月15日至20日;报考其它类的报名时间为2005年1月15日至2月20日。 (二)考试、考核 1、考试。考试的课程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报考者本专业知识,报考教师类的应聘人员其专业主要测试高中语文、数学、外语基础知识,实行统一考试,分科录取。整个考试过程实施全封闭。 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9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50%。 本次招考的考试采取分期分批的考试办法,即报考教师类的考试时间定于2005年1月25日;报考其它职位的考试时间定于2005年2月28日。 2、考核。成立综合考核小组。其成员分别由监察、人事局与用人单位共同组成。考核根据考试成绩,按1:2的比例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10%。 (三)体检 报考人员笔试、考核合格后,要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体检参照《湖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格检查暂行办法》(鄂人录[2000]68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四)公示 县人事局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对外公示1周。 (五)聘用 1、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县人事局根据用人单位申报的职位,从高到低择优聘用;通过全县统一安排并通过公开考试、考核,成绩优异者在职数范围内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统筹安排。 2、本次招考聘用的人员纳入编制管理,经费按单位性质确定。 3、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经考试、考核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有关人事手续,用人单位予以聘用。
五、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重要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对查证属实的违反考务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取消招考工作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附保康县拟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岗位职数一览表。
保康县人事局 二00五年一月十三日
附:保康县拟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岗位职数一览表
| 岗 位 |
职 数 |
备 注 |
| 语 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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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 语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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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 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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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 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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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 育 |
2 |
|
| 政 史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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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 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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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床医学类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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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 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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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学检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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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类 |
5 |
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1个 |
| 财务会计 |
2 |
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1个 |
| 工商管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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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 律 |
2 |
|
| 水利水电工程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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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管理 |
3 |
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2个 |
| 工民建 |
3 |
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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