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菊华同志在在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
暨省综治委2007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发言
(2007年5月29日)
根据省综治委的安排,我就2007年共青团组织深入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积极参与农村平安建设情况作一个简要汇报。
一、履行团的工作职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平安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措施,平安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治安状况是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坚实保障;同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也是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全省各级共青团组织要按照省综治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发挥组织、引导、服务和维权的作用,深入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努力促进青少年全面和谐发展,积极推动平安湖北建设。
1、以教育为基础,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筑牢青少年远离犯罪的思想防线。教育引导青少年是共青团的基本职能和首要任务,也是遏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基层平安建设的必然要求。一是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以团干部、大学生和各条战线青年骨干为重点,以“我与祖国共奋进”为主题,通过理论学习、主题教育、形势宣讲、社会实践等活动,使青少年在复杂的社会环境和思想文化环境下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二是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按照“五五”普法要求,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继续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意识。推进青少年网络文明行动,广泛宣讲《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引导青少年养成健康文明的网络生活方式。三是强化行为规范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积极探索青少年行为规范和心理健康教育的新途径,广泛开展体验教育、养成教育,培养青少年良好的思想品质、文明的行为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通过整体推进青少年思想教育和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努力使全省青少年违法犯罪人数有明显下降。
2、以服务为手段,解决青少年实际问题,促进青少年群体全面和谐发展。着力解决青少年成长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减少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不和谐因素,是共青团组织参与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全省各级团组织要适应青年群体结构的分化和青年需求的多样化,围绕青年学习成长、就业创业、身心健康、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需求,提供具体有形的服务。在资助青少年就学方面,深入推进“希望工程”助学行动,省级希望工程全年筹资800万元,进一步加大对高中、大学等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和农民工子女的资助力度,帮助青少年顺利完成学业。在服务青年就业创业方面,深化“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组织开展“职业指导进高校百场报告会”活动,继续推进“百企万岗”见习生计划,为大学生提供10000个勤工助学岗位、10000个就业见习岗位和10000个就业岗位。深化“青春富康行动”,全年培训转移农村青年10000人;实施100个田园小康项目,直接发放创业资金30万元,帮扶100名农村青年就地创业。在为农民工及农民工子女办实事方面,从提高素质、维护权益、丰富生活等三方面入手,为农民工办好免费(优惠)技能培训、法律援助、援建红领巾少先队希望队室、资助1000名农民工子女就学、组织10000名志愿者代理家长为农村留守学生开展关爱服务、为10000名农民工提供免费体检和医疗优惠卡、组织100场为农民工送文化活动等7件实事。
3、以维权为保障,加强青少年维权机制和实体建设,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青少年的权益既涵盖其学习教育、生存发展、就业创业、社会参与等各个方面,又包括个体援助、个案处理等具体内容。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律知识的普及,当代青少年的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各级团组织要树立“大维权”的理念,一是强化青少年维权实体建设。加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评价考核和质量管理,推进全省各级进城务工青年法律援助中心、未成年人维权服务中心、12355青少年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热线的规范化建设,以湖北武汉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的率先成立,推动全省“两个中心、一条热线”向青少年服务台升级过渡,建立起区域联动、行业互动的社会化维权服务网络,切实为青少年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服务、困难帮扶等咨询服务和实际帮助。二是抓好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帮扶工作。针对流浪未成年人、留守未成年人、进城务工青年、闲散未成年人、不良行为青少年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青少年群体,启动“百岗百区千千结对维权行动”,组织100个国家级、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结对100个第二批“四无”创建社区,1000名维权岗工作人员结对1000名特殊青少年,开展“一对一”帮扶,以此深入推进“四无”社区创建,在第一批创建工作基础上,努力实现200个社区未成年人无犯罪、无吸毒、无艾滋病、无辍学的“四无”目标。三是探索青少年维权工作机制建设。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和研究机构,开展青少年维权机制建设调研工作,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探索建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警和救助配套机制,促进有关部门制定完善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机制;积极争取将《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实施办法》(修订稿)和《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实施条例》纳入省人大2008-2012年立法规划,推动相关部门改进不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司法程序。
二、发挥团的组织优势,服务农村平安建设
平安建设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团的宣传发动优势和组织网络优势,广泛动员团员青年、青年志愿者参与基层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落实党建带团建要求,扎实推进农村团组织建设。贯彻落实省委青年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农村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的基层组织“三级争创”活动;选好配齐农村团干部,进一步扩大团组织对农村团员的广泛覆盖,增强团干部做青年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农村青年中心建设,着力通过农村团组织和青年中心吸引青年、凝聚青年、引导青年,有效实现农村青年的自我管理、合法经营、增收成才。
2、调动团员青年积极性,广泛参与基层群防群治工作。把维护社会稳定、参与治安防范作为青年志愿者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志愿服务促和谐行动”规划,广泛组织基层团员青年、青年志愿者,以治安巡逻、看楼护院、法制宣传、协助警务等为主要方式,协助公安机关和基层单位、村(居)委会监督文化、娱乐、服务场所的经营活动,参与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配合做好人民调解等工作,共同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秩序。
3、关注青少年思想动态,做好青少年群体稳定工作。加强青少年思想状况调研,了解农村青少年思想动态,及时做好思想引导和情绪化解工作,着力促进农村青少年成长成才。
参与农村平安建设,共同维护社会稳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要求,是建设和谐湖北的重要内容。全省各级团组织特别是农村基层团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责任落实,积极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投身社会治安维护和平安建设工作,努力为和谐湖北、平安湖北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