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机构职能 | 物价动态 | 政策法规 | 价格信息 | 物价监督 | 办事指南 |
您现在的位置: 保康县物价局 >> 文章内容

欢迎光临保康县物价局网站!

我省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出台

作者:价格股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20


我省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出台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制定出台了200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中储粮湖北公司决定6月3日至9月30日在全省小麦主产区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格预案。200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水平,白小麦(标准品)每市斤0.72元,红小麦、混合小麦每市斤0.69元。同时,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预案执行期间要组织专班深入收购库点,督促检查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执行预案落实情况,加强小麦收购库点和市场实际收购价格的监测,严肃查处小麦收购过程中的压级、压价和抬级抬价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 保康县物价局 | 管理登录 |

保康县政府网站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