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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运转程序,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树立部门良好形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2006年在机关及系统内部开展“管理规范年”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四、五中会议精神,紧密联系机关工作实际,按照“行为规范、动转协调、廉洁高效”的工作要求,以规范机关运作程序,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树立部门良好形象为主线,突出办公、办文、办案(事)等规范重点,通过管理制度的创新和管理机制的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努力把局机关和系统建设成为文明机关和文明系统,从而更好地发挥物价工作在构建和谐保康进程中的积极作用。 二、规范的主要内容 开展“管理规范年”活动,重点是严格办事程序,规范价格行政行为,提高价格执法水平和质量。具体规范内容如下: (一)规范办文程序 1、规范公文格式。本局出台的调定价文件、函件、对上的请示、报告要严格按公文正规格式规范撰写,字迹清晰整齐,不得出现报告、请示不分,文件、函件格式混淆,文件主题不明等错误。 2、规范公文传递。所有文件资料一律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登记,送局长阅签后传分管领导阅签处理意见,办公室根据所签署的意见交相关股室办理,各股室办理完毕要及时将文件资料交办公室归档。 3、规范公文签发。本局出台文件、上报各类总结和汇报材料,一律报局长审签同意,办公室把关登记后,送打印室打印,相关股室负责校对准确,发放到位。 (二)规范办公程序 1、规范请示、汇报程序。各股室、所请示、汇报工作,必须逐步进行,不得越级,并要做到思路清晰,重点突出。 2、规范上报资料程序。各股室、所上报各类工作总结材料、统计报表、数据,必须经分管局度把关,统一口径,数据准确,不得随意报出。 3、规范上传下达程序。办公室要注意收集各业务股室、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好上传下达,及时督办各项工作,确保政令畅通。 (三)规范年审程序 1、规范审验程序:一年一度的收费年审工作由收费管理股负责,要向收费单位发放年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审核收费单位收费执行情况,并要逐单位撰写审验结论,做到“一证一表一结论”。对有问题的单位要及时移交县物价检查所查处。 2、规范收取年审费。在认真审验收费执行情况的同时,严格按照省统一规定的标准收取年审费。对确需减免年审费的,要报局长审核同意,否则,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减免。 (四)规范“两证”发放程序 1、《收费许可证》和《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的发放,要严格执行省物价局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要求,坚持“一文一证一表”,统一登记,局长把关,实行公告。 2、严格区分“两证”发放范围。不得混淆行费、经费许可证发放对象。发放经费许可证前要认真审核单位资质。 (五)规范调定价程序 1、调定价程序必须到位。必须严格执行成本监审程序、听证程序、集体审价程序,并做到一价一记录,附相应文字资料入档备查。 2、调定价权限必须规范。在《湖北省定价目录》没有修改之前,调定价权的行使应严格遵照《定价目录》执行,不得超出《湖北省定价目录》范围实行政府定价。 (六)规范价格认证程序 1、规范涉案物品鉴定程序。涉案物品鉴定要有当事人的书面委托,严格按照规定组成鉴定专案小组,集体讨论,进行准确鉴定,鉴定结论要按省规定的格式撰写,出具鉴定结论要有领导签字,鉴定结论送达要有回执,做到一案一卷,资料齐全,装订整齐。 2、规范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程序。严格执行《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坚持两人以上人员出现场,按规定格式出具鉴定结论,并附有相关文字材料。 (七)规范办案程序 1、规范价格监督检查文书。必须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价格监督检查文书格式>的通知》规定制作文书,对格式要求的各项要素也应当书写齐全。叙事要清楚,理由要充分,语言要规范,恰当使用法律术语,慎重使用褒贬词语,禁止使用方言土语;一律使用蓝色、黑色钢笔、签字笔或者计算机打印,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红色或其它颜色的笔;除备注栏外,其他各项不得空项,没有内容的,填写无;修改过的文书上,应当在修改处加指印或者盖章;援引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在同一张文书中第一次提到,要引用全称;援引法律、法规文件的顺序依次为:条、款、项、目;除文件编号、落款日期、法律条文外,其他涉及数字的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需要送达的文书,要有送达回证。 2、规范价格行政处罚。实施价格处罚要严格遵照《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3号),推行“立案、调查检查、审理、决定、执行”相分离制度,严格执行集体审案规定,集体讨论记录必须真实客观载入案卷。在调查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的最佳证据原则收集证据,调查笔录应有针对性、完整具体,票据使用应规范。 3、规范案卷装订。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坚持一案一卷,案卷装订规范、整齐、美观,没有明显差错和人为失误,各类案件资料归档率、装卷率达到100%。 三、主要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管理规范年”活动,其目的在于严格依法办事,高标准提升工作水平、高质量提升服务水准、高层次提高队伍素质。全体干部职工必须统一思想,强化认识,按局统一安排,积极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规范自己的言行,严格按程序办事,把“管理规范年”活动当作2006年的一件大事来抓。 (二)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管理规范年”活动的领导,局党组决定成立保康县物价局“管理规范年”活动领导小组,局长黄佳炳同志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抓好整个活动的指导、协调考核工作。 (三)组织学习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为了把活动开展好,取得实效。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开展培训,提高他们依法行政、规范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在有计划的派人参加国家、省、市物价部门组织的价格法律法规知识和价格业务知识培训的同时,我局将组织公文写作、价格办案程序、定调价程序及县级物价部门管理权限等方面的培训,使每一个人都能做到规范撰写公文,准确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办事不越位。 (四)依据标准,制定规程。开展好“管理规范年”活动涉及到各个股室及全体干部职工,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必须组织和调动每一个干部职工的力量形成合力,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搞好大合唱。各股室要结合自己的工作特点,依据相关规定,查找各方面存在的差距,列出各自的主攻方向,制定详细的工作规程,严格按规程办事,逐步提高规范化程序,塑造良好的物价部门形象。 (四)认真考核督办,保证顺利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管理规范年”活动要求,经常不断地开展检查督办,通报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开展总结评比,表彰先进,把“管理规范年”活动推向深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