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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三审查”制 卡住乱审乱批
作者:办公室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20
为切实规范调定价(费)行为,杜绝越权审批、超范围审批价费现象的发生,县物价局从2007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定调价费“三审查”制度,即:集体审价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文字及文书格式审查制度。规定凡制定或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价格及收费标准时,必须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要求,实行“三审查”制度。这些制度的实行,有力地促进了价格审批行为规范,全面提高了价格执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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