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2007年文化市场经营活动进行
年检换证的通知
各文化、新闻出版业经营单位(户):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业企业年度检验工作指导意见》及《出版物市场管理办法》等规定和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决定对2007年度全县文化、新闻出版业经营活动进行年检,对已到期的许可证进行换证,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全县文化、新闻出版业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同时检查许可证是否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有无涂改、复制,和非法出卖、出租、转让《经营许可证》的行为。
二、年检范围:全县所有文化、新闻出版业经营单位及个人。
三、年检时间:2008年3月1日——3月30日。年检分行业分阶段进行,其中,网吧经营场所时间为3月1日——3月10日;出版物、音像制品、娱乐场所经营单位时间为3月10日——3月20日;印刷业(含打字复印)时间为3月20日——3月30日。在年检的同时换发已到期的各类《经营许可证》。凡是在年检时间内不参加年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年检,其证件自行作废,经营资格予以取消。
四、网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保文函[2007]30号文件规定,设备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年检。
五、年检时需带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请各经营单位接到通知后,按通知要求积极主动的到县文体局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年检换证手续。
保康县文化体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