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文化体育局公告(2008年第1号)
作者:保康县文… 文章来源:保康县文化体育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5
公 告
2008 第 1 号
新鑫网吧在春节期间违法接纳实验中学学生上网,被文体局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工作人员现场查获。根据国务院363号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罚则第30条第(二)项的规定,对新鑫网吧的违法行为处以5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保康县文化体育局
二○○八年三月三日